磺化工藝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大綱和考核標準
1. 范圍
本大綱規定了磺化工藝技術作業人員安全技術理論培訓和實際操作培訓的目的、要求和方法。
適用于三氧化硫磺化法,共沸去水磺化法,氯磺酸磺化法,烘焙磺化法,以及亞硫酸鹽磺化法等工藝過程的操作作業。
2. 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0號)
《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管協調字〔2004〕56號)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91號)
《氣體防護急救管理規定》
GB/T 16483 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 內容和項目順序
GB/T 13861-92 生產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分類與代碼
GB 18218-2009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
GB 11651 勞動防護用品選用規則
AQ3009-2007 危險場所電氣安全防爆規范
3. 術語和定義
3.1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磺化反應 Sulfonation reaction:
苯分子等芳香烴化合物里的氫原子被硫酸分子里的磺酸基(—SO3H)所取代的反應;
磺化工藝 Sulfonation processes:
涉及磺化反應的工藝過程為磺化工藝;
磺化工藝特種作業人員 Special operator of sulfonation processes:
磺化工藝生產裝置中從事現場工藝操作的人員。
4. 基本條件
4.1 滿足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0號規定。
4.2 色弱、色盲為禁忌癥。
4.3 培訓前需在相應崗位實習3個月以上。
5. 培訓大綱
5.1 培訓要求
5.1.1 磺化工藝特種作業人員應接受安全和技能培訓,具備與所從事的作業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操作技能。
5.1.2 培訓應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培訓的規定組織進行。
5.1.3 培訓工作應堅持理論與實踐相結合,采用多種有效的培訓方式,加強案例教學。應注重提高磺化工藝操作人員的職業道德、安全意識、法律知識,加強安全生產基礎知識和安全操作技能等內容的綜合培訓。
5.2 培訓內容
5.2.1 磺化工藝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標準
主要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使用有 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辦法》、《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辦法》等。危險化學品主要安全標準GB12463、GB13690、GB15258、GB15603、GB18218、GB/T16483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從業人員的責任和義務培訓。
5.2.2 磺化工藝安全基礎知識
1)磺化工藝簡介,主要包括磺化工藝的概念、磺化工藝的分類及典型磺化工藝過程;
2)磺化工藝的危險特點,主要包括磺化反應原料和產品的毒性、腐蝕危險性、硫酸等危險化學品泄漏危險性、磺化反應的失控危險性、磺化尾氣的腐蝕性;
3)危險因素,主要包括腐蝕危險、高溫高壓危險、失控反應危險、硫酸等危險化學品泄漏危險;
4)安全技術說明書(MSDS),主要包括 MSDS 基本格式、磺化工藝原料和產品的危害特性;
5)重大危險源(防護措施),主要包括重大危險源的辨識、磺化工藝重大危險源的分布、特點以及防護措施。
5.2.3 磺化工藝安全生產技術
5.2.3.1 工藝安全技術
主要包括:
1)取代、磺化反應原理;
2)本崗位磺化工藝生產特點和規模;
3)相關磺化工藝生產條件和運行操作要點;
4)相關磺化工藝主要控制單元及工藝參數;
5)相關磺化工藝裝置聯鎖保護系統工作條件。
5.2.3.2 設備安全技術
主要包括:
1)特種設備、一般設備的概念及分類;
2)本崗位磺化反應器等設備的種類、工作原理、工作特性;
3)相關磺化反應設備設備主要結構、操作條件、重點監控參數。
5.2.3.3 自動化安全控制技術
主要包括:
1)自動檢測系統(敏感元件、傳感器、顯示儀表)工作原理及特點;
2)自動信號和聯鎖保護系統工作原理及特點;
3)自動操縱及自動開停車系統工作原理及特點;
4)自動控制系統工作原理及特點。
5.2.3.4 電氣安全技術
主要包括:
1)電氣事故種類;
2)電氣防火防爆,保護接地接零技術;
3)防雷裝置的類型、作用及人身防雷措施;
4)防止直接和間接接觸電擊措施。
5.2.3.5 防火防爆技術
主要包括:
1)基本概念;
2)燃燒,包括燃燒的條件,燃燒過程及形成;
3)爆炸,包括爆炸的分類,爆炸極限及影響因素,可燃氣體爆炸,粉塵爆炸,蒸氣爆炸等;
4)火災爆炸的預防,包括防止可燃可爆系統的形成,消除點火源,限制火災爆炸蔓延擴散的措施。
5.2.3.6 直接作業環節控制
主要包括:
1)化工檢修作業的一般要求與監護職責;
2)其它直接作業環節的要求與監護職責。
5.2.4 安全設備設施
5.2.4.1 安全附件
主要包括:
1)安全附件的定義、種類及功能,安全閥、爆破片裝置、緊急切斷裝置、壓力表、液位計、測溫儀表、易熔塞等的用途及運行管理;
2)安全附件的工作條件及主要參數。
5.2.4.2 安全泄放系統
主要包括:
1)安全泄放系統的構成及工作原理;
2)安全泄放裝置基本構件主要包括:安全閥、爆破片、易熔塞等;
3)工作參數。
5.2.4.3 安全聯鎖系統
主要包括:
1)安全聯鎖系統工作原理;
2)安全聯鎖系統的構成,主要包括:聯鎖開關、聯動閥等;
3)聯鎖保護條件和參數。
5.2.4.4 安全報警系統
主要包括:
1)壓力、溫度、液位報警器;
2)火災聲光報警裝置;
3)可燃、有毒氣體報警裝置。
5.2.5 職業健康
主要包括:
1)本崗位相關磺化工藝涉及的工業毒物的分類及毒性,工業毒物侵入人體途徑及危害,熟 悉毒物最高容許濃度與接觸限值,職業接觸毒物危害程度分級;
2)現場作業毒物、腐蝕、高低溫、噪音、灼傷等防護措施。
5.2.6 事故預防與應急處置
主要包括:
1)事故應急預案基本要素、事故應急防護用品的配備使用及維護;
2)事故應急演練方法、基本任務與目標。
5.2.7 事故案例分析
主要包括磺化工藝及化學品生產典型事故案例分析與共享
5.2.8 個體防護知識(特種防護用品)
主要包括:
1)特種防護用品的種類及使用方法;
2)安全使用期限;
3)適用的作業環境或作業活動。
5.2.9 消氣防知識
5.2.9.1 消防知識
主要包括:
1)自動滅火系統,泡沫滅火系統、水噴淋滅火系統、蒸汽滅火系統、N2 滅火系統等;
2)滅火器材的種類、適用于撲滅何種火災及使用方法;
3)消防器材使用期限。
5.2.9.2 氣防知識
主要包括:
1)正壓式空氣呼吸器、氧氣呼吸器、防化服、防毒面具等氣防器材主要參數;
2)佩戴及使用方法。
5.2.9.3 自救、互救與創傷急救
主要包括:
1)自救、互救方法、人身安全保護措施;
2)創傷急救方法。
5.2.10 環境保護主要包括:
1)本崗位磺化工藝排放物種類、排放點、排放量的監控管理;
2)本崗位磺化工藝廢棄物種類、數量與處置方式的監控管理。
5.3復審培訓要求與內容
5.3.1 復審培訓要求
5.3.1.1 凡已取得磺化工藝特種作業人員資格的人員,若繼續從事原崗位的工作,在資格證書 有效期內,每年應進行一次復審培訓。復審培訓的內容按本標準5.3.2的要求進行。
5.3.1.2 復審培訓按照有關規定,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培訓機構組織進行。
5.3.2 復審培訓內容
復審培訓包括以下內容:
1)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方面新的法律、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規程和規范;
2)有關本崗位磺化工藝方面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及其安全技術要求等;
3)國內外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安全管理經驗;
4)有關磺化工藝方面的典型案例分析;
5)職業健康、消氣防、個體防護等方面的新規范及標準等。
5.4 學時安排
5.4.1 磺化工藝特種作業人員資格培訓不少于74學時,具體培訓內容課時安排見表1。
5.4.2磺化工藝特種作業人員每年復審培訓時間不少于8學時,具體內容見表2。
6.考核標準
6.1 考核辦法
6.1.1 考核分為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操作技能考核兩部分。
6.1.2 安全生產知識考試為閉卷筆試??荚噧热輵媳緲藴?/span>5.2規定的范圍, 其中安全基礎知識占總分數的30%,安全技術知識占總分數的 70%??荚嚂r間為90分鐘??荚嚥捎冒俜种?,60分及以上為合格。
6.1.3 安全操作技能考核可由考核部門進行實地考核、答辯、模擬操作、推演等方式??己藘热輵媳緲藴?/span>5.2規定的范圍,成績評定分為合格、不合格。
6.1.4 考試不合格允許補考一次,補考仍不合格者需要重新培訓。
6.1.5 考試(核)要點的深度分為了解、熟悉和掌握三個層次,三個層次由低到高,高層次的要求包含低層次的要求。
了解:能正確理解本標準所列知識的含義、內容并能夠應用。
熟悉:對本標準所列知識有較深的認識,能夠分析、解釋并應用相關知識解決問題。
掌握:對本標準所列知識有全面、深刻的認識,能夠綜合分析、解決較為復雜的相關問題。
6.2 考核要點
6.2.1 磺化工藝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
1)了解國家有關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和政策;
2)了解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和人員的法律責任;
3)熟悉本崗位相關磺化工藝相關的技術規范及標準;
4)熟悉從業人員安全生產的權利和義務。
6.2.2 磺化工藝安全基礎知識
1)了解重大危險源的辨識;
2)熟悉磺化工藝的概念、磺化工藝的分類及典型過程;
3)熟悉安全技術說明書(MSDS)的基本格式、本崗位相關磺化工藝原料和產品的危害特性;
4)掌握本崗位相關磺化工藝的危險特點及危險因素;
5)掌握本崗位相關磺化工藝重大危險源的分布、特點以及防護措施。
6.2.3 磺化工藝安全生產技術
6.2.3.1 工藝安全技術
1)了解典型磺化反應基本原理;
2)熟悉本崗位相關磺化反應生產特點;
3)熟悉本崗位相關磺化生產工藝條件和運行操作要點;
4)掌握本崗位相關磺化反應主要控制單元及工藝參數;
5)掌握本崗位相關磺化反應聯鎖保護系統工作條件。
6.2.3.2 設備安全技術
1)了解特種設備、一般設備的概念及分類;
2)了解本崗位相關磺化反應器等設備的種類、工作原理、工作特性;
3)掌握本崗位相關磺化反應設備主要結構、操作條件及重點監控參數。
6.2.3.3 自動化安全控制技術
1)了解自動檢測系統(敏感元件、傳感器、顯示儀表)工作原理及特點;
2)了解自動信號和聯鎖保護系統工作原理及特點;
3)了解自動操縱及自動開停車系統工作原理及特點;
4)了解自動控制系統工作原理及特點。
6.2.3.4 電氣安全技術
1)了解靜電的產生;
2)熟悉保護接地、接零;
3)掌握電氣防火防爆技術措施;
4)掌握防靜電措施;
5)掌握防雷措施。
6.2.3.5 防火防爆技術
1)了解基本概念;
2)了解燃燒的條件、燃燒過程及形成;
3)熟悉爆炸的分類、爆炸極限及影響因素、可燃氣體爆炸、蒸氣爆炸、粉塵爆炸;
4)掌握火災爆炸的基本預防措施。
6.2.3.6 直接作業環節控制
1)掌握化工檢修作業的一般要求與監護職責;
2)掌握其它直接作業環節的要求與監護職責。
6.2.4 安全設備設施
6.2.4.1 安全附件
1)了解安全附件的定義及種類,安全附件主要包括:安全閥、爆破片裝置、緊急切斷裝置、壓力表、液位計、測溫儀表、易熔塞等;
2)熟悉安全附件的性能和用途;
3)掌握安全附件的工作條件及主要參數。
6.2.4.2 安全泄放系統
1)了解安全泄放系統的構成及工作原理;
2)熟悉安全泄放裝置基本構件主要包括:安全閥、爆破片、易熔塞等;
3)掌握工作條件及參數。
6.2.4.3 安全聯鎖系統
1)了解安全聯鎖系統工作原理;
2)熟悉安全聯鎖系統的構成,主要包括:聯鎖開關、聯動閥等;
3)掌握聯鎖保護條件和參數。
6.2.4.4 安全報警系統
1)熟悉壓力、溫度、液位報警器分布及報警值;
2)熟悉火災聲光報警裝置分布;
3)熟悉可燃、有毒氣體報警裝置分布。
6.2.5 職業健康
1)了解本崗位相關磺化工藝涉及的工業毒物的分類及毒性,工業毒物侵入人體途徑及危害,熟悉毒物最高容許濃度與接觸限值,職業接觸毒物危害程度分級;
2) 熟悉現場作業毒物、腐蝕、高低溫、噪音、灼傷等防護措施。
6.2.6 事故預防與應急處置
1)了解事故應急預案基本要素、事故應急防護用品的配備使用及維護;
2)熟悉事故應急演練方法、基本任務與目標。
6.2.7 事故案例分析
主要包括磺化工藝及危險化學品典型事故案例分析與共享。
6.2.8 個體防護知識(特種防護用品)
1)熟悉安全使用期限;
2)熟悉適用的作業環境或作業活動;
3)掌握特種防護用品的種類及使用方法。
6.2.9 消氣防知識
6.2.9.1 消防知識
1)了解消防法中有關要求;
2)熟悉泡沫滅火系統、水噴淋滅火系統、蒸汽滅火系統、N2 滅火系統等自動滅火系統的工作原理和操作;
3)熟悉消防器材使用期限;
4)掌握滅火器材的種類、適用于撲滅何種火災及使用方法。
6.2.9.2 氣防知識
1)了解氣防管理規定有關內容;
2)掌握正壓式空氣呼吸器、氧氣呼吸器等氣防器材主要參數;
3)掌握正確的佩戴使用方法;
4)掌握安全使用注意事項。
6.2.9.3 自救、互救與創傷急救
1)熟悉其他安全注意事項;
2)掌握自救、互救方法、人身安全保護措施;
3)掌握創傷急救方法。
6.2.10 環境保護
1)了解廢棄物種類、數量與處置方式的監控管理;
2)熟悉排放物種類、排放點、排放量的監控管理。
6.3 安全操作技能考核要點
1)掌握本崗位相關磺化工藝安全操作技能。
2)掌握本崗位事故或異常狀態下應急處理技能。
3)掌握消氣防器材設施的使用及維護技能。
4)掌握創傷急救操作技能。
6.4 復審培訓考核要求與內容
6.4.1 復審培訓考核要求
6.4.1.1 對已取得磺化工藝特種作業資格證的人員,在證書有效期內,每年復審培訓完畢都應進行考核,考核內容按本標準5.3.2的要求進行,并將考核結果在磺化工藝特種作業資格證書上做好記錄。
6.4.1.2 復審培訓考核可只進行筆試,考核辦法可參照 6.1.2。
6.4.2 復審培訓考核要點
復審培訓考核包括以下內容:
1)了解有關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方面新的法律、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規程和規范;
2)了解國內外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安全管理經驗;
3)了解有關磺化工藝方面的典型案例分析;
4)熟悉有關本崗位磺化工藝方面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及其安全技術要求等;
5)掌握職業健康、消氣防、個體防護等方面的新規范及標準等。
表 1 磺化工藝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課時安排
項目 | 培訓內容 | 學時 | |
安全知識 |
安全基礎知識 |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 4 |
磺化工藝安全基礎知識 | 4 | ||
安全技術知識 | 磺化工藝安全生產技術 | 8 | |
安全設備設施 | 4 | ||
職業健康 | 4 | ||
事故預防與應急處置 | 4 | ||
事故案例分析 | 4 | ||
個體防護知識(特殊防護設施) | 4 | ||
消氣防知識 | 4 | ||
環境保護 | 4 | ||
復習 | 2 | ||
考試 | 2 | ||
安全操作技能 | 磺化工藝安全操作 | 4 | |
安全設備設施操作與維護 | 4 | ||
事故應急演練 | 4 | ||
個體防護、消氣防器材使用與維護 | 4 | ||
復習 | 4 | ||
考試 | 2 | ||
合計 | 74 |
表 2 磺化工藝作業人員復審培訓課時安排
磺化工藝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大綱和考核標準
1. 范圍
本大綱規定了磺化工藝技術作業人員安全技術理論培訓和實際操作培訓的目的、要求和方法。
適用于三氧化硫磺化法,共沸去水磺化法,氯磺酸磺化法,烘焙磺化法,以及亞硫酸鹽磺化法等工藝過程的操作作業。
2. 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0號)
《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管協調字〔2004〕56號)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91號)
《氣體防護急救管理規定》
GB/T 16483 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 內容和項目順序
GB/T 13861-92 生產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分類與代碼
GB 18218-2009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
GB 11651 勞動防護用品選用規則
AQ3009-2007 危險場所電氣安全防爆規范
3. 術語和定義
3.1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磺化反應 Sulfonation reaction:
苯分子等芳香烴化合物里的氫原子被硫酸分子里的磺酸基(—SO3H)所取代的反應;
磺化工藝 Sulfonation processes:
涉及磺化反應的工藝過程為磺化工藝;
磺化工藝特種作業人員 Special operator of sulfonation processes:
磺化工藝生產裝置中從事現場工藝操作的人員。
4. 基本條件
4.1 滿足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0號規定。
4.2 色弱、色盲為禁忌癥。
4.3 培訓前需在相應崗位實習3個月以上。
5. 培訓大綱
5.1 培訓要求
5.1.1 磺化工藝特種作業人員應接受安全和技能培訓,具備與所從事的作業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操作技能。
5.1.2 培訓應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培訓的規定組織進行。
5.1.3 培訓工作應堅持理論與實踐相結合,采用多種有效的培訓方式,加強案例教學。應注重提高磺化工藝操作人員的職業道德、安全意識、法律知識,加強安全生產基礎知識和安全操作技能等內容的綜合培訓。
5.2 培訓內容
5.2.1 磺化工藝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標準
主要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使用有 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辦法》、《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辦法》等。危險化學品主要安全標準GB12463、GB13690、GB15258、GB15603、GB18218、GB/T16483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從業人員的責任和義務培訓。
5.2.2 磺化工藝安全基礎知識
1)磺化工藝簡介,主要包括磺化工藝的概念、磺化工藝的分類及典型磺化工藝過程;
2)磺化工藝的危險特點,主要包括磺化反應原料和產品的毒性、腐蝕危險性、硫酸等危險化學品泄漏危險性、磺化反應的失控危險性、磺化尾氣的腐蝕性;
3)危險因素,主要包括腐蝕危險、高溫高壓危險、失控反應危險、硫酸等危險化學品泄漏危險;
4)安全技術說明書(MSDS),主要包括 MSDS 基本格式、磺化工藝原料和產品的危害特性;
5)重大危險源(防護措施),主要包括重大危險源的辨識、磺化工藝重大危險源的分布、特點以及防護措施。
5.2.3 磺化工藝安全生產技術
5.2.3.1 工藝安全技術
主要包括:
1)取代、磺化反應原理;
2)本崗位磺化工藝生產特點和規模;
3)相關磺化工藝生產條件和運行操作要點;
4)相關磺化工藝主要控制單元及工藝參數;
5)相關磺化工藝裝置聯鎖保護系統工作條件。
5.2.3.2 設備安全技術
主要包括:
1)特種設備、一般設備的概念及分類;
2)本崗位磺化反應器等設備的種類、工作原理、工作特性;
3)相關磺化反應設備設備主要結構、操作條件、重點監控參數。
5.2.3.3 自動化安全控制技術
主要包括:
1)自動檢測系統(敏感元件、傳感器、顯示儀表)工作原理及特點;
2)自動信號和聯鎖保護系統工作原理及特點;
3)自動操縱及自動開停車系統工作原理及特點;
4)自動控制系統工作原理及特點。
5.2.3.4 電氣安全技術
主要包括:
1)電氣事故種類;
2)電氣防火防爆,保護接地接零技術;
3)防雷裝置的類型、作用及人身防雷措施;
4)防止直接和間接接觸電擊措施。
5.2.3.5 防火防爆技術
主要包括:
1)基本概念;
2)燃燒,包括燃燒的條件,燃燒過程及形成;
3)爆炸,包括爆炸的分類,爆炸極限及影響因素,可燃氣體爆炸,粉塵爆炸,蒸氣爆炸等;
4)火災爆炸的預防,包括防止可燃可爆系統的形成,消除點火源,限制火災爆炸蔓延擴散的措施。
5.2.3.6 直接作業環節控制
主要包括:
1)化工檢修作業的一般要求與監護職責;
2)其它直接作業環節的要求與監護職責。
5.2.4 安全設備設施
5.2.4.1 安全附件
主要包括:
1)安全附件的定義、種類及功能,安全閥、爆破片裝置、緊急切斷裝置、壓力表、液位計、測溫儀表、易熔塞等的用途及運行管理;
2)安全附件的工作條件及主要參數。
5.2.4.2 安全泄放系統
主要包括:
1)安全泄放系統的構成及工作原理;
2)安全泄放裝置基本構件主要包括:安全閥、爆破片、易熔塞等;
3)工作參數。
5.2.4.3 安全聯鎖系統
主要包括:
1)安全聯鎖系統工作原理;
2)安全聯鎖系統的構成,主要包括:聯鎖開關、聯動閥等;
3)聯鎖保護條件和參數。
5.2.4.4 安全報警系統
主要包括:
1)壓力、溫度、液位報警器;
2)火災聲光報警裝置;
3)可燃、有毒氣體報警裝置。
5.2.5 職業健康
主要包括:
1)本崗位相關磺化工藝涉及的工業毒物的分類及毒性,工業毒物侵入人體途徑及危害,熟 悉毒物最高容許濃度與接觸限值,職業接觸毒物危害程度分級;
2)現場作業毒物、腐蝕、高低溫、噪音、灼傷等防護措施。
5.2.6 事故預防與應急處置
主要包括:
1)事故應急預案基本要素、事故應急防護用品的配備使用及維護;
2)事故應急演練方法、基本任務與目標。
5.2.7 事故案例分析
主要包括磺化工藝及化學品生產典型事故案例分析與共享
5.2.8 個體防護知識(特種防護用品)
主要包括:
1)特種防護用品的種類及使用方法;
2)安全使用期限;
3)適用的作業環境或作業活動。
5.2.9 消氣防知識
5.2.9.1 消防知識
主要包括:
1)自動滅火系統,泡沫滅火系統、水噴淋滅火系統、蒸汽滅火系統、N2 滅火系統等;
2)滅火器材的種類、適用于撲滅何種火災及使用方法;
3)消防器材使用期限。
5.2.9.2 氣防知識
主要包括:
1)正壓式空氣呼吸器、氧氣呼吸器、防化服、防毒面具等氣防器材主要參數;
2)佩戴及使用方法。
5.2.9.3 自救、互救與創傷急救
主要包括:
1)自救、互救方法、人身安全保護措施;
2)創傷急救方法。
5.2.10 環境保護主要包括:
1)本崗位磺化工藝排放物種類、排放點、排放量的監控管理;
2)本崗位磺化工藝廢棄物種類、數量與處置方式的監控管理。
5.3復審培訓要求與內容
5.3.1 復審培訓要求
5.3.1.1 凡已取得磺化工藝特種作業人員資格的人員,若繼續從事原崗位的工作,在資格證書 有效期內,每年應進行一次復審培訓。復審培訓的內容按本標準5.3.2的要求進行。
5.3.1.2 復審培訓按照有關規定,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培訓機構組織進行。
5.3.2 復審培訓內容
復審培訓包括以下內容:
1)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方面新的法律、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規程和規范;
2)有關本崗位磺化工藝方面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及其安全技術要求等;
3)國內外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安全管理經驗;
4)有關磺化工藝方面的典型案例分析;
5)職業健康、消氣防、個體防護等方面的新規范及標準等。
5.4 學時安排
5.4.1 磺化工藝特種作業人員資格培訓不少于74學時,具體培訓內容課時安排見表1。
5.4.2磺化工藝特種作業人員每年復審培訓時間不少于8學時,具體內容見表2。
6.考核標準
6.1 考核辦法
6.1.1 考核分為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操作技能考核兩部分。
6.1.2 安全生產知識考試為閉卷筆試??荚噧热輵媳緲藴?/span>5.2規定的范圍, 其中安全基礎知識占總分數的30%,安全技術知識占總分數的 70%??荚嚂r間為90分鐘??荚嚥捎冒俜种?,60分及以上為合格。
6.1.3 安全操作技能考核可由考核部門進行實地考核、答辯、模擬操作、推演等方式??己藘热輵媳緲藴?/span>5.2規定的范圍,成績評定分為合格、不合格。
6.1.4 考試不合格允許補考一次,補考仍不合格者需要重新培訓。
6.1.5 考試(核)要點的深度分為了解、熟悉和掌握三個層次,三個層次由低到高,高層次的要求包含低層次的要求。
了解:能正確理解本標準所列知識的含義、內容并能夠應用。
熟悉:對本標準所列知識有較深的認識,能夠分析、解釋并應用相關知識解決問題。
掌握:對本標準所列知識有全面、深刻的認識,能夠綜合分析、解決較為復雜的相關問題。
6.2 考核要點
6.2.1 磺化工藝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
1)了解國家有關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和政策;
2)了解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和人員的法律責任;
3)熟悉本崗位相關磺化工藝相關的技術規范及標準;
4)熟悉從業人員安全生產的權利和義務。
6.2.2 磺化工藝安全基礎知識
1)了解重大危險源的辨識;
2)熟悉磺化工藝的概念、磺化工藝的分類及典型過程;
3)熟悉安全技術說明書(MSDS)的基本格式、本崗位相關磺化工藝原料和產品的危害特性;
4)掌握本崗位相關磺化工藝的危險特點及危險因素;
5)掌握本崗位相關磺化工藝重大危險源的分布、特點以及防護措施。
6.2.3 磺化工藝安全生產技術
6.2.3.1 工藝安全技術
1)了解典型磺化反應基本原理;
2)熟悉本崗位相關磺化反應生產特點;
3)熟悉本崗位相關磺化生產工藝條件和運行操作要點;
4)掌握本崗位相關磺化反應主要控制單元及工藝參數;
5)掌握本崗位相關磺化反應聯鎖保護系統工作條件。
6.2.3.2 設備安全技術
1)了解特種設備、一般設備的概念及分類;
2)了解本崗位相關磺化反應器等設備的種類、工作原理、工作特性;
3)掌握本崗位相關磺化反應設備主要結構、操作條件及重點監控參數。
6.2.3.3 自動化安全控制技術
1)了解自動檢測系統(敏感元件、傳感器、顯示儀表)工作原理及特點;
2)了解自動信號和聯鎖保護系統工作原理及特點;
3)了解自動操縱及自動開停車系統工作原理及特點;
4)了解自動控制系統工作原理及特點。
6.2.3.4 電氣安全技術
1)了解靜電的產生;
2)熟悉保護接地、接零;
3)掌握電氣防火防爆技術措施;
4)掌握防靜電措施;
5)掌握防雷措施。
6.2.3.5 防火防爆技術
1)了解基本概念;
2)了解燃燒的條件、燃燒過程及形成;
3)熟悉爆炸的分類、爆炸極限及影響因素、可燃氣體爆炸、蒸氣爆炸、粉塵爆炸;
4)掌握火災爆炸的基本預防措施。
6.2.3.6 直接作業環節控制
1)掌握化工檢修作業的一般要求與監護職責;
2)掌握其它直接作業環節的要求與監護職責。
6.2.4 安全設備設施
6.2.4.1 安全附件
1)了解安全附件的定義及種類,安全附件主要包括:安全閥、爆破片裝置、緊急切斷裝置、壓力表、液位計、測溫儀表、易熔塞等;
2)熟悉安全附件的性能和用途;
3)掌握安全附件的工作條件及主要參數。
6.2.4.2 安全泄放系統
1)了解安全泄放系統的構成及工作原理;
2)熟悉安全泄放裝置基本構件主要包括:安全閥、爆破片、易熔塞等;
3)掌握工作條件及參數。
6.2.4.3 安全聯鎖系統
1)了解安全聯鎖系統工作原理;
2)熟悉安全聯鎖系統的構成,主要包括:聯鎖開關、聯動閥等;
3)掌握聯鎖保護條件和參數。
6.2.4.4 安全報警系統
1)熟悉壓力、溫度、液位報警器分布及報警值;
2)熟悉火災聲光報警裝置分布;
3)熟悉可燃、有毒氣體報警裝置分布。
6.2.5 職業健康
1)了解本崗位相關磺化工藝涉及的工業毒物的分類及毒性,工業毒物侵入人體途徑及危害,熟悉毒物最高容許濃度與接觸限值,職業接觸毒物危害程度分級;
2) 熟悉現場作業毒物、腐蝕、高低溫、噪音、灼傷等防護措施。
6.2.6 事故預防與應急處置
1)了解事故應急預案基本要素、事故應急防護用品的配備使用及維護;
2)熟悉事故應急演練方法、基本任務與目標。
6.2.7 事故案例分析
主要包括磺化工藝及危險化學品典型事故案例分析與共享。
6.2.8 個體防護知識(特種防護用品)
1)熟悉安全使用期限;
2)熟悉適用的作業環境或作業活動;
3)掌握特種防護用品的種類及使用方法。
6.2.9 消氣防知識
6.2.9.1 消防知識
1)了解消防法中有關要求;
2)熟悉泡沫滅火系統、水噴淋滅火系統、蒸汽滅火系統、N2 滅火系統等自動滅火系統的工作原理和操作;
3)熟悉消防器材使用期限;
4)掌握滅火器材的種類、適用于撲滅何種火災及使用方法。
6.2.9.2 氣防知識
1)了解氣防管理規定有關內容;
2)掌握正壓式空氣呼吸器、氧氣呼吸器等氣防器材主要參數;
3)掌握正確的佩戴使用方法;
4)掌握安全使用注意事項。
6.2.9.3 自救、互救與創傷急救
1)熟悉其他安全注意事項;
2)掌握自救、互救方法、人身安全保護措施;
3)掌握創傷急救方法。
6.2.10 環境保護
1)了解廢棄物種類、數量與處置方式的監控管理;
2)熟悉排放物種類、排放點、排放量的監控管理。
6.3 安全操作技能考核要點
1)掌握本崗位相關磺化工藝安全操作技能。
2)掌握本崗位事故或異常狀態下應急處理技能。
3)掌握消氣防器材設施的使用及維護技能。
4)掌握創傷急救操作技能。
6.4 復審培訓考核要求與內容
6.4.1 復審培訓考核要求
6.4.1.1 對已取得磺化工藝特種作業資格證的人員,在證書有效期內,每年復審培訓完畢都應進行考核,考核內容按本標準5.3.2的要求進行,并將考核結果在磺化工藝特種作業資格證書上做好記錄。
6.4.1.2 復審培訓考核可只進行筆試,考核辦法可參照 6.1.2。
6.4.2 復審培訓考核要點
復審培訓考核包括以下內容:
1)了解有關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方面新的法律、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規程和規范;
2)了解國內外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安全管理經驗;
3)了解有關磺化工藝方面的典型案例分析;
4)熟悉有關本崗位磺化工藝方面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及其安全技術要求等;
5)掌握職業健康、消氣防、個體防護等方面的新規范及標準等。
表 1 磺化工藝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課時安排
項目 | 培訓內容 | 學時 | |
安全知識 |
安全基礎知識 |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 4 |
磺化工藝安全基礎知識 | 4 | ||
安全技術知識 | 磺化工藝安全生產技術 | 8 | |
安全設備設施 | 4 | ||
職業健康 | 4 | ||
事故預防與應急處置 | 4 | ||
事故案例分析 | 4 | ||
個體防護知識(特殊防護設施) | 4 | ||
消氣防知識 | 4 | ||
環境保護 | 4 | ||
復習 | 2 | ||
考試 | 2 | ||
安全操作技能 | 磺化工藝安全操作 | 4 | |
安全設備設施操作與維護 | 4 | ||
事故應急演練 | 4 | ||
個體防護、消氣防器材使用與維護 | 4 | ||
復習 | 4 | ||
考試 | 2 | ||
合計 | 74 |
表 2 磺化工藝作業人員復審培訓課時安排
項目 | 培訓內容 | 學時 |
復審培訓 | 有關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有關磺化工藝的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及其安全 技術要求 國內外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安全管理經驗有關磺化工藝方面的典型案例分析 職業健康、消氣防、個體防護等方面的新規范及標準等 |
不少于8學時 |
復習 | ||
考試 | ||
合計 |
皖ICP備09027333號 © 安徽省安全生產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