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氫工藝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大綱和考核標準
發布時間:2022-02-12 15:08: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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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氫工藝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大綱和考核標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加氫工藝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的要求,培訓和復審培訓的內容及學時安排,以及考核的方法、內容,復審培訓考核的方法、要求與內容。
本標準適用于加氫工藝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與考核。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 標準。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0號)
GB4962-2008 《氫氣使用安全技術規程》
AQ3009-2007 《危險場所電氣安全防爆規范》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加氫工藝特種作業人員Special operator of hydrogenation processes
指從事本大綱 1 范圍中所指的加氫反應崗位操作的作業人員。
4. 培訓大綱
4.1 培訓要求
4.1.1 加氫工藝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接受安全生產和技能培訓,具備與所從事的作業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操作技能。
4.1.2 培訓應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培訓和規定組織進行。
4.1.3 培訓工作應堅持理論與實踐相結合,采用多種有效的培訓方式,加強案例教學;應注重提高加氫工藝特種作業人員的職業道德、安全意識、法律知識,加強安全生產基礎知識和安全操作技能等內容的綜合培訓。
4.2 培訓內容
4.2.1 加氫工藝特種作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安全管理
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我國安全生產方針;
2)有關加氫工藝特種作業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
3)《氫氣使用安全技術規程》;
4)加氫工藝特種作業從業人員安全生產的權利和義務;
5)加氫工藝特種作業生產安全管理制度;
6)勞動保護相關知識;
7)安全標志及其識別。
4.2.2 加氫工藝安全基礎知識
1)加氫工藝簡介,主要包括加氫工藝的概念、加氫工藝的分類及典型過程;
2)加氫工藝的危險特點,主要包括加氫反應原料和產品的燃爆危險性、氫氣等化學品泄漏 危險性、加氫反應的失控危險性、高溫臨氫的腐蝕性;
3)危險因素,主要包括燃爆危險、高溫高壓危險、失控反應危險;
4)重大危險源(防護措施),加氫工藝重大危險源的分布、特點以及防護措施。
4.2.3 加氫工藝安全生產技術
4.2.3.1 工藝安全技術
主要包括:
1)加氫裂化、催化加氫、加氫精制反應原理;
2)生產特點和規模;
3)生產工藝條件和運行操作要點;
4)主要控制單元及工藝參數;
5)加氫催化劑儲存及使用條件;
6)聯鎖保護系統工作條件。
4.2.3.2 設備安全技術
主要包括:
1)特種設備概念及分類;
2)加氫反應器、循環氫壓縮機等設備的種類、工作原理、工作特性;
3)設備操作條件;
4)設備主要結構及重點監控參數;
5)氫氣儲存安全。
4.2.3.3 自動化安全控制技術
主要包括:
1)自動檢測系統(敏感元件、傳感器、顯示儀表)工作原理及特點;
2)自動信號和聯鎖保護系統工作原理及特點;
3)自動操縱及自動開停車系統工作原理及特點;
4)自動控制系統工作原理及特點。
4.2.3.4 電氣安全技術
主要包括:
1)電氣事故種類;
2)電氣防火防爆、保護接地接零技術;
3)防雷裝置的類型、作用及人身防雷措施;
4)防止直接和間接觸點擊措施;
5)爆炸性氣體環境分區。
4.2.3.5 防火防爆技術
主要包括:
1)基本概念;
2)燃燒,包括燃燒的條件,燃燒過程及形成;
3)爆炸,包括爆炸的分類,爆炸極限及影響因素,可燃氣體爆炸、粉塵爆炸、蒸氣爆炸等;
4)火災爆炸的預防,包括防止可燃可爆系統的形成,消除點火源,限制火災爆炸蔓延擴散的措施。
4.2.3.6 直接作業環節控制
主要包括:
1)化工檢修作業的一般要求與監護職責;
2)其它直接作業環節的要求與監護職責。
4.2.4 安全設備設施
4.2.4.1 安全附件
主要包括:
1)安全附件的定義、種類及功能,阻火器、安全閥、爆破片裝置、緊急切斷裝置、壓力表、液位計、測溫儀表、易熔塞等的用途及運行管理;
2)安全附件的工作及主要參數。
4.2.4.2 安全泄放系統
主要包括:
1)安全泄放系統的構成及工作原理;
2)安全泄放裝置基本構件主要包括:安全閥、爆破片、易熔塞等;
3)工作參數。
4.2.4.3 安全聯鎖系統
主要包括:
1)安全聯鎖系統工作原理;
2)安全聯鎖系統的構成,主要包括:聯鎖開關、聯動閥等;
3)聯鎖保護條件和參數。
4.2.4.4 安全報警系統
主要包括:
1)壓力報警器;
2)溫度檢測儀;
3)火災聲光報警裝置;
4)可燃、有毒氣體報警裝置。
4.2.5 職業健康
主要包括:
1)加氫工藝涉及的工業毒物的分類及毒性,毒物最高容許濃度及接觸限值,工業毒物侵入人體途徑及危害,職業接觸毒物危害程度分級;
2)現場作業毒物、腐蝕、高溫、灼傷等防護措施。
4.2.6 事故預防與應急處置
主要包括:
1)事故應急預案基本要素、事故應急防護用品的配備使用及維護;
2)事故應急演練方法、基本任務與目標。
4.2.7 事故案例分析
主要包括加氫工藝及化學品生產典型事故案例分析與共享。
4.2.8 個體防護知識(特種防護用品)
主要包括:
1)特種防護用品的種類及使用方法;
2)安全使用期限;
3)適用的作業環境或作業活動。
4.2.9 消氣防知識
4.2.9.1 消防知識
主要包括:
1)自動滅火系統,泡沫滅火系統、水噴淋滅火系統、蒸汽滅火系統、N2 滅火系統等;
2)滅火器材的種類、適用于撲滅何種火災及使用方法;
3)消防器材使用期限。
4.2.9.2 氣防知識
主要包括:
1)正壓式空氣呼吸器、氧氣呼吸器、防化服、防毒面具等氣防器材主要參數;
2)佩戴及使用方法。
4.2.9.3 自救、互救與創傷急救
主要包括:
1)自救、互救方法、人身安全保護措施;
2)創傷急救方法。
4.2.10 環境保護
1)熟悉排放物種類、排放點、排放量的監控管理;
2)了解廢棄物種類、數量與處置方法的監控管理。
4.3 復審培訓要求與內容
4.3.1 復審培訓要求
4.3.1.1 凡已取得加氫工藝特種作業人員資格的人員,若繼續從事原崗位的工作,在資格證書有效期內,每年應進行一次復審培訓。復審培訓的內容按本標準4.3.2的要求進行。
4.3.1.2 復審培訓按照有關規定,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培訓機構組織進行。
4.3.2 復審培訓內容
復審培訓包括以下內容:
1)有關加氫工藝安全生產方面新的法律、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規程和規范;
2)有關加氫工藝方面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及其安全技術要求等;
3)國內外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安全管理經驗;
4)有關加氫工藝方面的典型案例分析;
5)職業健康、消氣防、個體防護等方面的新規范及標準等。
4.4 學時安排
4.4.1 培訓時間不少于86學時,具體培訓學時宜符合表1的規定。
4.4.2 復審培訓時間應不少于8學時,具體培訓學時宜符合表2的規定。
5. 考核標準
5.1 考核辦法
5.1.1 考核的分類和范圍
5.1.1.1 加氫工藝特種作業人員考核分安全技術知識(包括安全基本知識、安全技術基礎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兩部分。
5.1.1.2 加氫工藝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范圍應符合本標準5.2的規定。
5.1.2 考核方法
5.1.2.1 安全技術知識的考核方法可分為筆試、計算機考試。滿分為100 分。筆試時間為90分鐘。
5.1.2.2 實際操作技能考核應以實際操作為主,也可采用仿真模擬與實際操作的方法。滿分為100分。
5.1.2.3 安全技術知識、實際操作技能考核成績均以60分及以上為合格。兩部分考核均合格者為考核合格??荚嚥患案竦?,允許補考1次。經補考仍不及格的,重新參加相應的安全技術培訓。
5.1.3 考核內容的層次和比重
5.1.3.1 安全技術知識考核內容分為了解、掌握和熟練掌握三個層次,按 20%、30%和 50%的比重進行考核。
5.1.3.2 實際操作技能考核內容分為掌握和熟練掌握兩個層次,按30%、70%的比重進行考核。
5.2 考核要點
5.2.1 加氫工藝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
1)了解國家有關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的法規、法規、規章、規程、標準和政策;
2)了解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和人員的法律責任;
3)熟悉加氫工藝相關的技術規范及標準;
4)熟悉從業人員安全生產的權利和義務。
5.2.2 加氫工藝安全基礎知識
1)了解重大危險源的辨識;
2)熟悉加氫工藝的概念、加氫工藝的分類及典型過程;
3)熟悉安全技術說明書(MSDS)的基本格式、加氫工藝原料和產品的危害特性;
4)掌握加氫工藝的危險特點及危險因素;
5)掌握加氫工藝重大危險源的分布、特點以及防護措施。
5.2.3 加氫工藝安全生產技術
5.2.3.1 工藝安全技術
1)了解加氫裂化、催化加氫、加氫精制反應原理;
2)熟悉解加氫催化劑儲存及使用條件;
3)熟悉生產特點和規模;
4)熟悉生產工藝條件和運行操作要點;
5)掌握主要控制單元及工藝參數;
6)掌握聯鎖保護系統工作條件。
5.2.3.2 設備安全技術
1)了解特種設備的概念及分類;
2)了解加氫反應器、循環氫壓縮機等設備的種類、工作原理、工作特性;
3)掌握設備操作條件;
4)掌握設備主要結構及重點監控參數;
5)掌握氫氣安全儲存條件。
5.2.3.3 自動化安全控制技術
1)了解自動檢測系統(敏感元件、傳感器、顯示儀表)工作原理及特點;
2)了解自動信號和聯鎖保護系統工作原理及特點;
3)了解自動操縱及自動開停車系統工作原理及特點;
4)了解自動控制系統工作原理及特點。
5.2.3.4 電氣安全技術
1)了解靜電的產生;
2)熟悉保護接地、接零;
3)熟悉爆炸性氣體環境分區;
4)掌握電氣防火防爆技術措施;
5)掌握防靜電措施;
6)掌握防雷措施。
5.2.3.5 防火防爆技術
1)了解基本概念;
2)了解燃燒的條件、燃燒過程及形成;
3)熟悉爆炸的分類、爆炸極限及影響因素、可燃氣體操作、蒸氣爆炸、粉塵爆炸。
5.2.3.6 直接作業環節控制
1)掌握化工檢修作業的一般要求與監護職責;
2)掌握其它直接作業環節的要求與監護職責。
5.2.4 安全設備設施
5.2.4.1 安全附件
1)了解安全附件的定義及種類,安全附件主要包括:阻火器、安全閥、爆破片裝置、緊急 切斷裝置、壓力表、液位計、測溫儀表、易熔塞等;
2)熟悉安全附件的性能和用途;
3)掌握安全附件的工作條件及主要參數。
5.2.4.2 安全泄放系統
1)了解安全泄放系統的構成及工作原理;
2)熟悉安全泄放裝置基本構件主要包括:安全閥、爆破片、易熔塞等;
3)掌握工作條件及參數。
5.2.4.3 安全聯鎖系統
1)了解安全聯鎖系統工作原理;
2)熟悉安全聯鎖系統的構成,主要包括:聯鎖開關、聯動閥等;
3)掌握聯鎖保護條件和參數。
5.2.4.4 安全報警系統
1)熟悉壓力報警器分布及報警值;
2)熟悉溫度檢測儀分布及報警值;
3)熟悉火災聲光報警裝置分布;
4)熟悉可燃、有毒氣體報警裝置分布。
5.2.5 職業健康
1)了解加氫工藝涉及的工業毒物的分類及毒性,工業毒物侵入人體途徑及危害,熟悉毒物 最高容許濃度與接觸限值,職業接觸毒物危害程度分級;
2)熟悉現場作業毒物、腐蝕、高溫、灼傷等防護措施。
5.2.6 事故預防與應急處置
1)了解事故應急預案基本要素、事故應急防護用品的配備使用及維護;
2)熟悉事故應急演練方法、基本任務與目標。
5.2.7 事故案例分析
主要包括加氫工藝及危險化學品典型事故案例分析與共享。
5.2.8 個體防護知識(特種防護用品)
1)熟悉安全使用期限;
2)熟悉適用的作業環境或作業活動;
3)掌握特種防護用品的種類有使用方法。
5.2.9 消氣防知識
5.2.9.1 消防知識
1)了解消防法中有關要求;
2)熟悉泡沫滅火系統、水噴淋滅火系統、蒸氣滅火系統、N2 滅火系統等自動滅火系統的工作原理和操作;
3)熟悉消防器材使用期限;
4)掌握滅火器材的種類、適用于看來何種火災使用方法。
5.2.9.2 氣防知識
1)了解氣防管理規定有關內容;
2)掌握正壓式空氣呼吸器、氧氣呼吸器等氣防器材主要參數;
3)掌握正確的佩戴使用方法;
4)掌握安全使用注意事項。
5.2.9.3 自救、互救與創傷急救
1)熟悉其他安全注意事項;
2)掌握自救、互救方法、人身安全保護措施;
3)掌握創傷急救方法。
5.2.10 環境保護
1)了解廢棄物種類、數量與處置方式的監控按理;
2)熟悉排放物種類、排放點、排放量的監控管理。
5.3 安全操作技能考核要點
1)掌握加氫工藝安全操作技能;
2)掌握事故或異常狀態下應急處理技能;
3)掌握消氣防器材設施的使用及維護技能;
4)掌握創傷急救操作技能。
5.4 復審培訓考核要求與內容
5.4.1 復審培訓考核要求
5.4.1.1 對已取得加氫工藝特種作業資格證的人員,在證書有效期內,每年復審培訓完畢都應進行考核,考核內容按本標準5.3.2的要求進行,并將考核結果在加氫工藝特種作業資格證書上做好記錄。
5.4.1.2 復審培訓考核可只進行筆試,考核辦法可參照5.1.2。
5.4.2 復審培訓考核要點
復審培訓考核包括以下內容:
1)了解有關加氫工藝安全生產方面新的法律、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規程和規范;
2)了解國內外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安全管理經驗;
3)了解有關加氫工藝方面的典型案例分析;
4)熟悉有關加氫工藝方面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及其安全技術要求等;
5)掌握職業健康、消氣防、個體防護等方面的新規范及標準等。
表1 加氫工藝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學時安排
項目 | 培訓內容 | 學時 |
安全技術知識(34 學時) |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與安全管理 | 4 |
加氫生產技術與主要災害事故預防 | 8 |
職業病防治 | 2 |
自救、互救與創傷急救 | 4 |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 4 |
事故預案與應急處理 | 4 |
消氣防知識 | 4 |
復習 | 2 |
考試 | 2 |
實際操作技能(52學時) | 氫氣的壓縮與循環 | 循環氫壓縮機 | 10 |
加氫作業 | 加氫作業 | 10 |
催化劑裝卸及活化 | 6 |
氫氣的儲存、輸送 | 氫氣的儲存和輸送 | 6 |
自學與輔導 | 8 |
仿真模擬與實際操作 | 8 |
復習 | 2 |
考試 | 2 |
合計 | 86 |
表2 加氫工藝作業人員復審培訓學時安排
項目 | 培訓內容 | 學時 |
復審內容 | 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規程和規范 | 不少于 8 學時 |
有關加氫工藝作業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及其安全技術要求 |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
復習 |
考試 |
合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