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載文件:T/AHPAWS 2-2021 有限空間安全管理技術規范.pdf
目 次
前 言 V
1 范圍 1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1
3 術語和定義 3
4 有限空間特征、類型及判定 6
4.1 有限空間特征 6
4.2 有限空間類型 6
4.3 有限空間判定 6
4.4 有限空間作業類型 6
5 安全風險辨識 7
5.1 有限空間安全風險類型 7
5.2 有限空間作業主要安全風險辨識 7
6 安全管理要求 10
6.1 總體要求 10
6.2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0
6.3 管理臺賬 11
6.4 警示標志? 11
6.5 防護及救援設備設施配置與管理 11
6.6 有限空間作業人員管理 12
6.7 有限空間日常管理 12
6.8 安全培訓 13
6.9 發包作業管理 13
7 作業前準備 14
7.1 風險辨識與作業方案制定 14
7.2 作業申請與審批 14
7.3 安全交底 15
7.4 設備用品檢查 15
7.5 封閉作業區域及安全警示 15
7.6 隔離隔斷 16
7.7 打開進出口 16
7.8 清理置換 16
7.9 通風 16
7.10 評估檢測及復測 17
8 作業過程 18
8.1 安全防護與確認 18
8.2 進入有限空間 19
8.3 按方案作業 19
8.4 電氣與照明 20
8.5 機械設備 20
8.6 異常情況處置、撤離 21
9 作業結束 21
10 應急管理 21
附錄A(資料性附錄)有限空間作業常見有毒氣體濃度判定限值 23
附錄B(資料性附錄)有限空間管理臺賬示例 24
附錄C(資料性附錄)有限空間作業場所安全警示標志 25
附錄D(資料性附錄)有限空間作業單位信息公示牌 26
附錄E(資料性附錄)安全防護設備設施配置一覽表 27
附錄F(資料性附錄)應急救援設備設施配置一覽表 29
附錄G(資料性附錄)有限空間作業審批表 30
附錄H(資料性附錄)有限空間作業氣體/粉塵濃度檢測記錄表 32
附錄I(資料性附錄)有限空間作業中毒和窒息事故現場處置卡 33
附錄J(資料性附錄)有限空間作業事故安全施救基本流程 35
附錄K(資料性附錄)有限空間作業方案編制指南 36
參 考 文 獻 37
本文件由安徽省安全生產協會和安徽祥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提出。
本文件由安徽省安全生產協會團體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文件起草單位:安徽祥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安全生產協會、蚌埠學院、中科(蚌埠)科技創新發展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安徽祥源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方孝斌、周密、程昕、趙永亮、孫本一、張斌、楊亮、王若宇、王勇、鄧士成等。
本文件在起草過程中除引用相關標準規范性文件外,還參考了《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指導手冊》(文號見參考文獻,下同)、《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安徽省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工業互聯網+安全生產”行動計劃(2021-2023年)》、《“工業互聯網+?;踩a”試點建設方案》等文件中的部分內容。
由于有限空間作業過程中風險和危害具有隱蔽性,僅利用人工管控及監護的手段難以保證作業安全,因此,本文件中推薦使用智能技術、物聯網技術和多功能集成的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統,旨在提升有限空間作業中的流程動態監控、風險快速感知、預警及時響應、高效應急救援及整體系統管控能力,以保障有限空間作業相關人員生命安全。
1 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工貿行業生產經營單位有限空間安全管理、風險辨識等要求與有限空間作業前準備、作業中、作業后的安全技術要求,以及有限空間安全培訓、應急管理等,并對有限空間安全管理的信息化、物聯網化及智能化等技術的應用與管理做了推薦性的規定。
本文件適用于工貿行業生產經營單位有限空間的安全管理和作業活動,以及運用物聯網管理系統平臺進行的有限空間安全管理和作業安全管控。其他行業有限空間的管理和作業活動及物聯網、信息化系統的應用,參照本文件執行;特定行業對有限空間管理及作業活動有專業標準規定的,執行其相關標準。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注:對于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如果最新版本未包含所引用的內容,則包含了所引用內容的最后版本適用。
GB 2811 安全帽
GB 2893 安全色
GB/T 2893.5 圖形符號安全色和安全標志 第5部分:安全標志使用原則與要求
GB 2894 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
GB/T 3609.1 職業眼面部防護 焊接防護 第1部分:焊接防護具
GB/T 3787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程
GB/T 38O5 特低電壓(ELV)限值
GB 3836.1 爆炸性環境 第1部分:設備通用要求
GB 4053.1 固定式鋼梯及平臺安全要求第1部分:鋼直梯
GB 4053.2 固定式鋼梯及平臺安全要求第2部分:鋼斜梯
GB 4053.3 固定式鋼梯及平臺安全要求第3部分:工業防護欄桿及鋼平臺
GB 4943.1 信息技術設備 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6095 安全帶
GB 6220 呼吸防護長管呼吸器
GB 6441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
GB 8566 計算機軟件開發規范
GB 8958 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
GB 9448 焊接與切割安全
GB/T 11651 個體防護裝備選用規范
GB 12358 作業場所環境氣體檢測報警儀通用技術要求
GB 12476.1 可燃性粉塵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12642(ISO 9283) 工業機器人 性能規范及其試驗方法
GB/T 12643(ISO 8373) 機器人與機器人裝備 詞匯
GB/T 13869 用電安全導則
GB/T 14394 計算機軟件可靠性和可維護性管理
GB 15322.3 可燃氣體探測器 第3部分:工業及商業用途便攜式可燃氣體探測器
GB 15577 粉塵防爆安全規程
GB 15701 焊接防護服
GB/T 16556 自給開路式壓縮空氣呼吸器
GB 17859 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等級劃分準則
GB 20653 職業用高可視性警示服
GB 21556 鎖具安全通用技術條件
GB 24543 墜落防護 安全繩
GB 26851 火災聲和/或光警報器
GB/T 28181 公共安全視頻監控聯網系統信息傳輸、交換、控制技術要求
GB/T 29639 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GB 30871 化學品生產單位特殊作業安全規范
GB 35114 公共安全視頻監控聯網信息安全技術要求
GB/T 37036.2 信息技術 移動設備生物特征識別 第2部分:指紋
GB/T 37036.3 信息技術 移動設備生物特征識別 第3部分:人臉
GB/T 37961 信息技術服務 服務基本要求
GB 50016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GB 50058 爆炸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
GB 50140 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
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術標準
GB 50396 出入口控制系統工程設計規范
GB/T 50493 石油化工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標準
GBZ 2.1 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
GBZ/T 157 職業病診斷名詞術語
GBZ 158 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
GBZ/T 194 工作場所防止職業中毒衛生工程防護措施規范
GBZ/T 205 密閉空間作業職業危害防護規范
GBZ/T 206 密閉空間直讀式儀器氣體檢測規范
GBZ/T 222 密閉空間直讀式氣體檢測儀選用指南
GBZ/T 223 工作場所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裝置設置規范
GBZ/T 260 職業禁忌癥界定導則
GA/T 367 視頻安防監控系統技術要求
GA 374 電子防盜鎖
GA 892.1 消防機器人 第1部分:通用技術條件
GA 892.2 消防機器人 第2部分:消防滅火機器人
GA 892.3 消防機器人 第3部分:消防排煙機器人
GA 892.4 消防機器人 第4部分:消防偵察機器人
GA 892.7 消防機器人 第7部分:消防救援機器人
DB31/T 1078 生產性粉塵濃度在線監測系統配備要求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有限空間 confined spaces
指封閉或部分封閉、進出口受限但人員可以進入,未被設計為固定工作場所,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間。
3.2
有限空間作業 working in confined spaces
指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實施的作業活動??煞譃榻洺P宰鳂I和偶發性作業。
3.3
特殊作業 special work
進入有限空間后涉及的動火、臨時用電、高處作業、吊裝等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圍建(構)筑物、設備、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危害的作業。
3.4
缺氧環境 oxygen deficient atmosphere
空氣中氧含量(體積百分比)低于19.5%。
3.5
富氧環境 oxygen enriched atmosphere
空氣中氧含量(體積百分比)高于23.5%。
3.6
作業單位 working unit
進入有限空間實施作業的單位。
3.7
發包單位 contract issuing unit
指存在有限空間并將有限空間作業發包給作業單位實施的單位,并以合同形式約定雙方關系,支付給作業單位相應報酬。
3.8
作業現場負責人 working supervisor
由作業單位確定的負責組織實施有限空間作業的現場管理人員。
3.9
作業人員 operator
進入有限空間內實施作業的人員。
3.10
作業監護人 attendant
為保障作業人員安全,在有限空間外對有限空間作業進行專職看護的人員。
3.11
評估檢測 evaluation detection
作業前,對有限空間氣體進行的檢測,檢測值作為有限空間可否進入并進行有限空間作業和采取防護措施的依據。
3.12
監護檢測 monitoring detection
作業過程中,監護人在有限空間外通過泵吸式氣體/粉塵濃度檢測報警儀或設置在有限空間內的遠程在線監測設備,對有限空間內氣體進行的連續監測,檢測值作為監護人實施有效監護的依據。
3.13
個體檢測 individual detection
作業過程中,作業人員通過隨身攜帶的氣體/粉塵濃度檢測報警儀,對作業面及其呼吸帶氣體進行的實時監測,檢測值作為作業人員采取有效防護措施或撤離的依據;并可通過無線通訊方式將檢測值傳輸至物聯網系統,通過觸發報警機制將報警信號發送給有限空間外監護人員及相關管理、救援人員。
3.14
最高容許濃度 maximum allowable concentration, 縮寫為MAC
作業地點、作業期間、任何時間有毒化學物質均不應超過的濃度。
3.15
時間加權平均濃度 permissible concentration-time weighted average, 縮寫為PC-TWA
以時間加權數規定的8h工作日、40h工作周的平均容許接觸濃度。
3.16
短時間接觸容許濃度 permissible concentration-short term exposure limit, 縮寫為PC-STEL
在遵守PC-TWA前提下容許短時間(15min)接觸的濃度。
3.17
閾值 threshold value
閾值又叫臨界值,是指一個效應能夠產生的最低值或最高值。
3.18
物聯網 internet of things, 縮寫為IoT
通過各種信息傳感器、射頻識別技術、全球定位系統、紅外感應器、激光掃描器等各種裝置與技術,實時采集任何需要監控、連接、互動的物體或過程,采集其聲、光、熱、電、力學、化學、生物、位置等各種需要的信息,通過各類可能的網絡接入,實現物與物、物與人的泛在連接,實現對物品和過程的智能化感知、識別和管理。
3.19
電子圍欄 electronic fence
電子圍欄,又稱“智能型周界安防阻擋報警系統”,由電子圍欄主機和前端探測圍欄組成,把入侵信號發送到安全部門監控設備上,發出報警信號,以保證管理人員能及時了解報警區域的情況,快速地作出處理。
3.20
智能工牌 intelligent electronic work card
智能工牌是指結合信息技術、微電子技術和對講技術等,通過內置的傳感器實現對外界環境感應,并通過特定的采集模塊對感應信號進行處理的一種電子卡片,再運用無線通訊設備對信號進行傳遞和反饋,使智能工牌具有電子名片、輔助考勤管理、輔助員工個人工作管理、溝通交流、人員定位等功能。
3.21
電子(智能)鎖 electronic smart locks
電子(智能)鎖是一種通過密碼輸入或由系統發出通訊控制信號來控制電路或芯片工作(訪問控制系統),從而控制機械開關的閉合,完成開鎖、閉鎖任務的電子產品。
3.22
安全鎖 safety lock
安全鎖是一種為了確保設備能源被絕對關閉,設備保持在安全狀態,防止造成人員傷亡事故的具有警示作用而臨時使用的鎖具。
3.23
功能性智能機器人 functional intelligent robot
在控制論指導下,設計制造出的具有一定程度的自主能力和特定功能,可在其環境內運動以執行預期任務的可編程執行機構。本文件所指各類作業機器人、智能巡檢機器人、應急救援機器人、消防機器人(偵察、滅火、排煙等)均屬于功能性智能機器人。
3.24
數據融合 data fusion
數據融合指的是充分利用多源數據的互補性和電子計算機的高速運算與智能化,把不同時間和空間的數據進行綜合處理,從而得到對現實環境更精確的描述,實現更加準確的識別和判斷功能,提高結果的質量。數據融合技術是近幾年發展起來的一門涉及多學科、多領域的新興前沿技術。
3.25
虛擬現實 virtual reality, 縮寫為VR
從理論上來講,虛擬現實技術(VR)是一種可以創建和體驗虛擬世界的計算機仿真系統,它利用計算機生成一種模擬環境,使用戶沉浸到該環境中。虛擬現實技術就是利用現實生活中的數據,通過計算機技術產生的電子信號,將其與各種輸出設備結合使其轉化為能夠讓人們感受到的現象,這些現象可以是現實中真實的物體,也可以是肉眼所看不到的物質,通過三維模型表現出來。
3.26
建筑信息模型 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 縮寫為BIM
BIM 是以三維數字技術為基礎,集成了建筑工程項目各種相關信息的工程數據模型,BIM 是對工程項目設施實體與功能性的數字化表達。建筑信息模型同時又是一種應用于設計、建造、管理的數字化方法,這種方法支持建筑工程的集成管理環境,可以使建筑工程在其整個進程中顯著提高效率和大量減少風險。
3.27
智能穿戴設備 wearable smart devices
智能穿戴設備是應用穿戴式技術對日常穿戴進行智能化設計、開發出可以穿戴的設備的總稱,如手表、手環、眼鏡、服飾等。通過這些設備,人可以更好的感知外部與自身的信息,能夠在計算機、網絡甚至其他人的輔助下更為高效率的處理信息,監護者也可以實時掌握穿戴人的身體健康及位置等信息,能夠實現更為無縫的交流。
3.28
數字孿生 digital twins
數字孿生是充分利用物理模型、傳感器更新、運行歷史等數據,集成多學科、多物理量、多尺度、多概率的仿真過程,在虛擬空間中完成映射,從而反映相對應的實體裝備的全生命周期過程。數字孿生是一種超越現實的概念,可以被視為一個或多個重要的、彼此依賴的裝備系統的數字映射系統。
4 有限空間特征、類型及判定
4.1.1 與外界相對隔離。有限空間是一個有形的,與外界相對隔離的空間。有限空間既可以是全部封閉的,也可以是部分封閉的。
4.1.2 進出口受限或進出不便。有限空間限于本身的體積、形狀和構造,進出口一般與常規的人員進出通道不同,大多較為狹??;或進出口的設置不便于人員進出。
4.1.3 未按固定工作場所設計,人員只是在必要時進入有限空間進行臨時性工作。有限空間在設計上未按照固定工作場所的相應標準和規范,考慮采光、照明、通風和新風量等要求,建成后內部的氣體環境不能確保符合安全要求,人員只是在必要時進入進行臨時性工作。
4.1.4 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氧含量不足。有限空間因封閉或部分封閉、進出口受限且未按固定工作場所設計,內部通風不良,容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氧含量不足,產生中毒、燃爆和缺氧風險;或其內部結構可能將進入者困在其中,或存在任何其他如觸電、高處墜落、掩埋等已識別的嚴重安全或健康危害。
4.2.1 有限空間一般可分為封閉(半封閉)設備、地下有限空間和地上有限空間三類。
4.2.2 封閉(半封閉)設備:包括船艙、貯(槽)罐、車載槽罐、反應塔(釜)、窯爐、爐膛、煙道、管道及鍋爐等。
4.2.3 地下有限空間:包括地下室、地下倉庫、地下工程、地下管溝、暗溝、隧道、涵洞、地坑、深基坑、廢井、地窖、檢查井室、沼氣池、化糞池、污水處理池、城市地下管廊、商業體隔油間、地下古河道等。
4.2.4 地上有限空間:包括酒糟池、發酵池、腌漬池、紙漿池、糧倉、料倉、氣調庫等。
判定一個區域、設施或設備為有限空間,須同時具備以下4個特征要素:
(1)有形的且與外界相對隔離,并滿足人可以通過出入口進入進行作業。
(2)人員進出不便,或出入口狹窄。
(3)未按固定工作場所設計,僅可于必要時進入進行臨時性工作。
(4)至少存在以下3種情形之一:
① 通風不良,可能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的;
② 內部結構可能將進入者困在其中的;
③ 存在任何其他已識別的嚴重安全或健康危害的,如缺氧、觸電、高處墜落、掩埋等。
常見的有限空間作業主要有:
(1)清除、清理作業,如進入污水井進行疏通,進入發酵池進行清理等。
(2)安裝、更換、維修等作業,如進入地下管溝敷設線纜、進入污水調節池更換設備等。
(3)涂裝、防腐、防水、焊接等作業,如在儲罐內進行防腐作業、在船艙內進行焊接作業等。
(4)巡查、檢修等作業,如進入檢查井、熱力管溝進行巡檢等。
5 安全風險辨識
5.1.1 中毒
引發有限空間作業中毒風險的物質有:硫化氫(H2S)、一氧化碳(CO)、氨(NH3)、氰化氫(HCN)、磷化氫(PH3)、苯和苯系物等。
5.1.2 窒息
空氣中氧含量的體積分數約為20.9%,氧含量低于19.5%時就是缺氧。缺氧會對人體多個系統及臟器造成影響,甚至使人致命。
引發有限空間作業缺氧風險的物質有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氮氣(N2)、氬氣(Ar)等。
5.1.3 燃爆
有限空間中積聚的易燃易爆物質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若混合物濃度達到其爆炸極限,遇明火、化學反應放熱、撞擊或摩擦火花、電氣火花、靜電火花等點火源時,就會發生燃爆事故。富氧環境會增大燃爆的風險。
有限空間作業中常見的易燃易爆物質包含可燃性氣體、揮發性可燃液體、可燃性粉塵。
5.1.4 其他安全風險
(1)淹溺;
(2)坍塌;
(2)掩埋;
(4)觸電;
(5)低溫;
(6)高處墜落;
(7)物體打擊;
(8)機械傷害;
(9)灼燙;
(10)高溫高濕。
5.2.1 存在有限空間的單位宜釆用但不限于以下方法開展危險有害因素識別和風險分析評估:
(1)對照法;
(2)經驗法;
(3)類比法;
(4)案例法;
(5)事件樹法;
(6)事故樹法;
(7)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LEC);
(8)矩陣風險分析;
(9)危險與可操作性(HAZOP)分析。
5.2.2 氣體危害和安全風險辨識
對于中毒、窒息、燃爆風險,主要從有限空間內部存在或產生、作業時產生和外部環境影響三個方面進行辨識,并參考5.2.1選擇適當的方法,結合有限空間實際情況進行安全風險辨識和評估。
5.2.2.1 內部存在或產生的風險
(1)有限空間內是否儲存、使用、殘留有毒有害氣體以及可能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物質,導致中毒。使用功能性智能機器人進行作業無此風險。
(2)有限空間是否長期封閉、通風不良,或內部發生生物有氧呼吸等耗氧性化學反應,或存在單純性窒息氣體,導致缺氧。使用功能性智能機器人進行作業無此風險。
(3)有限空間內是否儲存、殘留或產生易燃易爆氣體、揮發性可燃液體、可燃性粉塵,導致燃爆。
5.2.2.2 作業時產生的風險
(1)作業時使用的物料是否會揮發或產生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氣體、可燃性粉塵,導致中毒或燃爆。使用功能性智能機器人進行作業無中毒風險,但仍需防范燃爆風險。
(2)作業時是否會大量消耗氧氣,或引入單純性窒息氣體,導致缺氧。使用功能性智能機器人進行作業無此風險。
(3)作業時是否會產生明火或潛在的點火源,增加燃爆風險。
5.2.2.3 外部環境影響產生的風險
與有限空間相連或接近的管道內單純性窒息氣體、有毒有害氣體、易燃易爆氣體擴散、泄漏到有限空間內,導致缺氧、中毒、燃爆等風險;或供氧、輸氧管道泄漏形成富氧環境,導致燃燒而引發火災、燃爆的風險。
對于中毒、窒息和氣體/粉塵燃爆風險,使用氣體/粉塵濃度檢測報警儀進行針對性的檢測是最直接有效的方法。檢測后,各類氣體濃度評判標準如下:
(1)有毒氣體濃度應低于《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 2.1-2019)規定的最高容許濃度或短時間接觸容許濃度,無上述兩種濃度值的,應低于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有限空間常見有毒氣體濃度判定限值參見附錄A。使用功能性智能機器人進行作業無中毒風險。
(2)氧氣含量(體積分數)應在19.5%-23.5%。使用功能性智能機器人進行作業無缺氧窒息風險。
(3)當被測氣體或蒸氣的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4%時,其被測濃度應不大于0.5%(體積分數);當被測氣體或蒸氣的爆炸下限小于4%時,其被測濃度應不大于0.2%(體積分數)。
5.2.3 其他安全風險辨識方法
存在有限空間的單位宜參考5.2.1選擇適當的方法,結合有限空間實際情況對其他安全風險進行辨識和評估。
(1)對淹溺風險,應辨識判斷有限空間內是否存在較深的積水,作業期間是否可能遇到強降雨等極端天氣導致水位上漲。
(2)對坍塌風險,應辨識判斷處于在建狀態的有限空間邊坡、護坡、支護設施是否出現松動,或有限空間周邊是否有嚴重影響其結構安全的建(構)筑物等。
(3)對掩埋風險,應辨識判斷有限空間內是否存在谷物、泥沙等可流動固體。
(4)對觸電風險,應辨識判斷有限空間內使用的電氣設備、電源線路是否存在老化破損以及使用電壓、防觸電措施與環境是否相匹配。
(5)對低溫風險,應辨識判斷有限空間內是否存在制冷源或與加載冷媒的設備設施、輸送冷媒的管道閥門等直接或間接連接。
(6)對高處墜落風險,應辨識判斷有限空間深度是否超過2m,是否在其內進行高于基準面2m的作業。
(7)對物體打擊風險,應辨識判斷有限空間作業是否需要進行工具、物料傳送。
(8)對機械傷害風險,應辨識判斷有限空間內的機械設備是否可能意外啟動或防護措施失效。
(9)對灼燙風險,應辨識判斷有限空間內是否有高溫物體或酸堿類化學品、放射性物質等。
(10)對高溫高濕風險,應辨識判斷有限空間內是否溫度過高、濕度過大等。
5.2.4 有限空間作業風險分級標準
5.2.4.1 有限空間作業安全風險等級按照危險程度分為1、2、3、4級,分別用紅、橙、黃、藍四種顏色標示,1級(紅色)為重大風險,依次為較大風險(橙色)、一般風險(黃色)和低風險(藍色)。
5.2.4.2 有限空間作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為1級(紅色)風險有限空間作業:
(1)有限空間內需10人以上同時實施作業的。
(2)有限空間內存在或可能存在煤氣、硫化氫、砷化氫、磷化氫、氯氣、氨氣、甲醛、氰化物等《高毒物品名錄》中列明的物質的(含與產生、儲存高毒物質的設備設施及管道閥門等直接或間接連接的情形,以及因生物作用可能產生的情形)。
(3)有限空間內可能存在天然氣、氫氣、乙炔、丙烷、汽油、柴油、稀釋劑(香蕉水、天那水、松香水、二甲苯等)、可燃性粉塵(如鋁粉、鎂粉、鋅粉、煤粉、木粉、淀粉等)等易燃易爆物質的(含與產生、儲存易燃易爆物質的設備設施及管道閥門等直接或間接連接的情形以及可能泄漏到有限空間內的情形)。
5.2.4.3 有限空間作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為2級(橙色)風險有限空間作業:
(1)有限空間內需3-9人同時實施作業的。
(2)有限空間內存在或可能存在氮氣、二氧化碳、氬氣等窒息性氣體或氧氣含量異常的(氧含量小于19.5%或大于23.5%)(含與產生、儲存窒息性氣體或氧氣的設備設施及管道閥門等直接或間接連接的情形以及可能泄漏到有限空間內的情形)。
(3)有限空間內存在或可能存在能夠淹沒或掩埋進入人員的物質的情形(如液體(漿)儲存設備設施、料倉、筒倉、料坑等場所)。
(4)有限空間內存在或可能存在《高毒物品名錄》以外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的(含與產生、儲存《高毒物品名錄》以外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的設備設施及管道閥門等直接或間接連接的情形以及可能泄漏到有限空間內的情形)。
5.2.4.4 有限空間內需3人以下實施作業,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為3級(黃)風險有限空間作業:
(1)有限空間內存在或可能存在導致人員傷亡的電能、熱能、機械能、液壓能或氣壓能等(含與存在相關能量的設備設施及管道閥門等直接或間接連接等情形)。
(2)有限空間內部狹小且通風不良,可能會困住進入人員或使進入人員呼吸不暢等。
5.2.4.5 有限空間作業中同時存在下列情形的,可判定為4級(藍色)風險有限空間作業:
(1)有限空間內3人以下實施作業的。
(2)有限空間潛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已完全確定,并得到有效控制。
注:5.2.4.2-5.2.4.5中所述“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5.2.4.6 根據檢測的可燃、有毒介質濃度情況,可適當調整管控等級。即當濃度特別高或特別低的情形時,結合實際工況環境,經充分評估、批準后可采取升級或降級管理。
6 安全管理要求
6.1.1 存在有限空間的單位應將有限空間及作業安全管理納入本單位安全管理體系,實施分級管控。根據相關法規標準要求,應任命或安排與本單位有限空間管理相適應的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有限空間及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單位有限空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管理有限空間臺賬,管理有限空間相關的物聯網設備、系統及安全防護裝備、應急救援裝備,并對有限空間作業相關人員進行安全培訓。
6.1.2 存在有限空間的單位在管理中宜應用物聯網化的有限空間安全管理系統,對有限空間進行日常維護、監控等管理,實時記錄存儲監測數據,并可對有限空間作業實施全流程化安全管控,同時應包含安全培訓、應急救援及演練等應用模塊。有限空間管理系統的開發應符合GB 8566、GB/T 14394、GB/T 37961等標準的相關要求,同時,系統接入互聯網還應符合GB 17859對于信息系統安全保護的規定。有條件的單位,宜采用特定作業功能的功能性智能機器人或帶視覺功能的遙控自動化設備開展有限空間作業。本文件所指功能性智能機器人應符合GB/T 12643(ISO 8373)、GB/T 12642(ISO 9283)、GB 4943.1等標準的要求。
6.1.3 進入缺氧的有限空間作業的,除符合本文件要求外,還應符合GB 8958的規定。
6.1.4 進入有限空間執行特殊作業的,除符合本文件要求外,還應符合GB 30871的相應規定。
6.2.1 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單位應建立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有限空間作業風險辨識評估制度、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有限空間作業現場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間作業相關人員(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安全培訓教育制度、有限空間作業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及演練制度、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并滿足以下要求:?
6.2.1.1 有限空間作業崗位責任制:涵蓋安全管理部門和(或)人員、審批部門和(或)審批責任人、現場責任人、作業負責人、監護者、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及其他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職責及要求等內容。?
6.2.1.2 有限空間作業風險辨識評估制度:涵蓋作業風險辨識評估責任單位、流程、方法、危險有害因素類別、消除與控制危害的措施等內容。
6.2.1.3 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涵蓋審批部門和(或)審批責任人、審批要求、審批內容、審批流程、審批單樣式和審批文件存檔等內容。
6.2.1.4 有限空間作業現場管理制度:涵蓋有限空間作業現場人員、設備設施管理及相關安全要求等內容。
6.2.1.5 有限空間作業相關人員專項安全培訓制度:涵蓋有限空間作業培訓計劃制定、培訓對象、培訓內容、培訓檔案管理等內容。
6.2.1.6 有限空間作業應急預案編制及演練制度:涵蓋應急救援預案制修訂、應急救援設備設施管理、應急救援演練及效果評估等內容。
6.2.1.7 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涵蓋有限空間作業流程、安全操作規程、監控規程、檢測規程、安全技術要求、注意事項等內容。
6.2.2 存在發包作業的發包單位除建立6.2.1所要求的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外,還應至少建立:
6.2.2.1 有限空間發包作業管理制度:涵蓋發包作業管理部門及人員職責、安全生產條件審查內容及程序、發包作業安全管理協議內容及簽訂等內容。
6.2.2.2 有限空間發包作業審批制度:涵蓋發包作業審批部門和(或)審批責任人、審批要求、審批內容、審批流程、審批單樣式和審批文件存檔等內容。?
6.2.2.3 有限空間發包作業安全培訓制度:涵蓋有限空間發包作業培訓計劃制定、培訓對象、培訓內容、培訓檔案管理等內容。?
6.2.3 存在發包作業的作業單位,還應制定有限空間發包作業管理制度和發包作業審批制度,并符合 6.2.2.1和6.2.2.2的規定。
6.2.4 建立有限空間物聯網化安全管理系統的單位可將相關管理制度納入系統管理,并將相關流程實現線上信息化管理,實現在線調閱、審批、查詢、記錄。
6.3.1 存在有限空間的單位應對本單位管轄區域內的有限空間進行辨識,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賬,并及時更新。
6.3.2 有限空間管理臺賬應包括有限空間位置、名稱、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可能事故后果、防護要求、作業形式、審批責任人和現場責任人等基本情況。有限空間管理臺賬示例參見附錄B。
6.3.3 建立有限空間物聯網化安全管理系統的單位宜將管理臺賬納入系統管理,動態更新,供實時在線查詢參考。
6.4.1 辨識出的有限空間應按以下要求設置警示標志(包括有限空間警告標志與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告知牌,下同):
(1) 設置防護欄、蓋和警告標志。
(2) 醒目處應設置警戒區、警戒線、警示標志。
(3) 安全標志和警示標識應符合GB 50016、GB 2894、GB/T 2893.5等標準的要求。
(4) 作業區域職業危害警示標識應符合GBZ 158等標準相關規定要求。
(5) 警示標志的設置應清晰、醒目、規范,標明安全風險和防范措施、應急措施。
(6) 實施與輸送管道相連的內部空間作業時,應設置“禁止啟動”等警示標志,并設專人監護;具備條件的單位宜對輸送設備的電源和管道閥門加裝電子鎖或智能鎖,并與有限空間物聯網化安全管理系統中作業流程關聯,當作業結束恢復現場后方可自動解鎖相關設備和閥門。
(7) 帶有傳動部件的,應在傳動裝置電源開關上懸掛“有人檢修、禁止合閘”警示牌或使用安全鎖,并設專人監護;具備條件的單位宜對此類設備的電源加裝電子鎖或智能鎖,并與有限空間物聯網化安全管理系統中作業流程關聯,當作業結束恢復現場后方可自動解鎖相關設備。使用的安全鎖應符合GB 21556的要求。
6.4.2 應在有限空間進出口外的顯著位置或進入作業的門、蓋、閥門等設施處設置警示標志,有限空間作業場所安全警示標志(警告標志和安全告知牌)參見附錄C。
6.5.1 作業單位應配置符合附錄E和附錄F的安全防護設備設施和應急救援設備設施。具備條件的單位宜搭建有限空間物聯網化安全管理系統,并在裝備上設置相關傳感器、定位裝置、通訊模塊等,并將信號接入有限空間物聯網化安全管理系統,設置狀態監測、定位、檢驗提醒等功能。必要時,可在相關區域配置門禁、電子鎖/智能鎖、智能井蓋、電子圍欄、視頻監控及聲光報警等裝備。
6.5.2 發包單位宜配置符合附錄E和附錄F的安全防護設備設施和應急救援設備設施。具備條件的單位宜在裝備上設置相關傳感器、定位裝置等,并將信號接入物聯網化安全管理系統,設置狀態監測、定位、檢驗提醒等功能。
6.5.3 所配置的安全防護及應急救援設備設施應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要求。
6.5.4 氣體/粉塵濃度檢測報警儀應按GBZ/T 222的要求選用,設備應符合GB 12358、GB 15322.3、GB 3836.1和GB 50058的要求;粉塵濃度檢測報警儀的配置參考DB31/T 1078的要求執行,同時還應符合GB 12476.1的要求。
6.5.5 梯子、檢修平臺等,應符合GB 4053.1、GB 4053.2、GB 4053.3的要求。
6.5.6 本文件所指門禁應符合GB 50396、GB/T 37036.2、GB/T 37036.3等標準的相關要求,所使用的電子鎖和智能鎖應符合GB 21556相關規定,還應符合標準GA 374中對其結構、性能的相關規定。
6.5.7 視頻監控設備應符合GB 35114、GB/T 28181、GB/T 37036.2、GB/T 37036.3、GA/T 367等標準的技術要求。建立的電子圍欄、報警等防范系統應符合GB 50348等標準的技術要求。
6.5.8 聲光報警設備的配置應參照GB 26851的相關要求。
6.5.9 應急救援機器人、多功能清障機器人應符合GB/T 12643(ISO 8373)、GB/T 12642(ISO 9283)、GB 4943.1等標準的要求。消防機器人應符合GA 892.1及GA 892標準相應各部分的要求。
6.5.10 職業危害防護裝備設施應符合GBZ/T 205等職業衛生相關標準規范要求,必要采取職業危害工程防護措施的,應參照GBZ/T 194技術要求。
6.5.11 應設置專人負責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檢定、報廢和更換等工作,發現設備設施缺失或影響安全使用時,應及時補充、修復或更換。
6.5.12 建立有限空間物聯網化安全管理系統的單位應與系統供應商簽訂維保協議,以保證系統及物聯網設備的正常運行與及時更新。
6.5.13 設備設施技術資料、說明書、維修記錄和計量檢定報告等應存檔保存,并易于查閱。建立有限空間物聯網化安全管理系統的單位其相關資料可錄入系統,供實時查閱。
6.6.1 應保證有限空間作業人員身體無妨礙從事相應工種作業的職業禁忌癥或有明顯的影響作業安全生理缺陷,職業禁忌癥依據GBZ/T 157、GBZ/T 260界定執行。此外,進入有限空間內執行特種作業的人員還應具備相應的作業資格。
6.6.2 建立有限空間物聯網化安全管理系統的單位宜將有限空間作業相關人員的健康檔案及資格證書信息錄入系統,保持動態更新,并與有限空間作業流程進行關聯。
6.7.1 對已辨識出的有限空間,應設置防護欄、蓋,加裝安全鎖或實體鎖,對于存在墜落風險的有限空間加裝防墜網,并按本文件6.4要求設置安全警示標志或可視化(電子)看板。
6.7.2 建立有限空間物聯網化安全管理系統的單位宜選擇安裝阻止非法闖入的門禁、電子鎖、智能井蓋或電子圍欄,此外,還宜加裝視頻監控設備以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氣體在線監測設備、聲光報警設備,實時監控有限空間狀況。存在需要進行經常性定期巡檢的有限空間,宜配置智能巡檢機器人代替人工進行巡檢。有條件的單位宜借助但不限于數據融合技術,圖像識別技術,并利用適當的模型和算法,對在線監測數據、巡檢監測數據、影像資料進行分析、判斷,為安全管理提供決策輔助。
6.7.3 本文件所指氣體在線監測設備應按GBZ/T 222的要求選用,設備應符合GB 12358、GB 15322.3、GB 3836.1和GB 50058的要求,有毒有害氣體報警閾值設置應符合GBZ/T 223的要求,可燃氣體報警閾值應符合GB/T 50493的要求,可燃性粉塵的報警閾值可根據GB 50058中附錄E所列爆炸下限,參考GB/T 50493的原則進行設定。
6.7.4 智能巡檢機器人應符合GB/T 12643(ISO 8373)、GB/T 12642(ISO 9283)、GB 4943.1等標準的要求。
6.8.1 存在有限空間的單位應對相關人員每年至少組織1次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培訓,并符合以下要求:
(1) 發包單位應對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培訓。
(2) 作業單位應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人員、作業現場負責人、作業監護人、作業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進行培訓。
6.8.2 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培訓應至少包含以下內容:
(1) 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相關法規、標準。
(2) 有限空間作業事故案例分析。
(3) 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要求。
(4) 有限空間作業危險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
(5) 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6) 安全防護設備、個體防護裝備及應急救援設備設施的正確使用。
(7) 建立有限空間物聯網化安全管理系統的單位培訓內容還應包含系統軟件平臺的應用操作及物聯網設備的使用方法。
(8) 緊急情況下的應急處置措施。
6.8.3 存在有限空間的單位應做好培訓記錄,由參加培訓的人員簽字確認,并將培訓簽到記錄、教材和試卷等相關材料歸檔保存。
6.8.4 涉及特種作業和特種設備作業的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建立有限空間物聯網化安全管理系統的單位可將相關人員的證書信息錄入系統,并與作業流程相關聯。
6.8.5 建立有限空間物聯網化安全管理系統的單位宜在系統中融合有限空間安全作業的VR培訓模塊,采用線上線下培訓相結合,培訓簽到、相關記錄、培訓及考試考核資料可采用電子化,并實時更新。
6.9.1 不具備有限空間作業所必需的人員、安全防護措施及裝備設施、安全作業技術與管理等安全能力與條件的單位,不應實施有限空間作業。
6.9.2 發包單位應將有限空間作業發包給具備安全作業能力與條件的作業單位,并對作業單位的安全作業能力與條件進行審核和存檔保存。對于執行1級和2級(如油罐清洗等高風險作業)作業單位應具有相關專業資質,發包單位應對此進行審核和存檔。
6.9.3 發包單位應與作業單位簽訂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對各自的安全生產職責進行約定:
(1) 雙方在場地、設備設施、人員等方面安全管理的職責分工。
(2) 雙方在承發包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
(3) 應急救援設備設施的提供方和管理方。
(4) 對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職責分工、程序,以及各自應當履行的義務。
(5) 其他需要明確的安全事項。
6.9.4 發包單位應向作業單位如實提供以下基本信息:
(1) 有限空間內部結構特征。
(2) 有限空間中盛裝或殘留物料種類、危害。
(3) 與所作業的有限空間相連系統的基本情況。
(4) 有限空間周圍敷設或安裝的管線、設施等情況。
6.9.5 發包單位應對作業單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開展安全檢查,發現安全問題的,應及時督促整改。
6.9.6 發包單位應對發包作業進行審批,并留存作業審批材料。
6.9.7 建立有限空間物聯網化安全管理系統的發包單位宜將作業全過程納入物聯網化系統流程管理,實時監督、規范作業單位的作業行為。
7 作業前準備
7.1.1 存在有限空間的單位應針對有限空間作業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識別和安全風險等級評估,結合辨識出的危險有害因素種類與作業內容,提出清除、控制危害的針對性措施,并將作業現場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告知作業人員。
7.1.2 作業單位應根據對有限空間作業危險有害因素的識別和安全風險等級評估情況,并根據分級管控的原則,制定有針對性的作業方案(含安全防控措施和應急預案或現場處置方案),組織工程技術、安全管理人員論證后,并經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審核,負責人批準。對于風險性高的作業,作業方案還應通過行業專家論證后,方可實施。有限空間作業方案編制指南參見附錄K。
7.1.3 作業單位應按照有限空間作業方案,明確作業現場負責人、作業監護人、作業人員及其安全職責。
7.1.4 建立有限空間物聯網化安全管理系統的單位可基于視頻監控及在線監測數據,利用預置的模型,結合人工方式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識別與安全風險評估。宜將危險有害因素識別和安全風險評估結果上傳至系統,實時更新,關聯防護措施與現場處置措施(應急處置卡)。有條件的單位還可基于BIM技術,將環境復雜的有限空間構建出三維模型,運用數字孿生技術構建仿真場景,結合VR的應用,將作業方案過程及應急預案進行模擬操演,為作業方案、應急預案的優化提供有力的科學依據。
7.2.1 有限空間作業前,應由作業現場負責人申請和辦理《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審批表》,并按照分級管控的原則,不同風險級別的作業申請經單位相應級別的授權審批責任人簽字審批確認,并存檔至少1年。建立有限空間物聯網化安全管理系統的單位宜將有限空間作業申請與審批進行結構化、程序化,設置于系統作業流程中,并與有限空間作業風險等級及作業過程相關聯。
注:有限空間作業分級審批權限由存在有限空間的單位(或發包單位)根據本單位組織架構自行規定并在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中加以明確。
7.2.2 有限空間作業審批表應至少包括有限空間名稱、作業單位名稱、作業內容、作業時間、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作業相關人員、主要安全防護措施、作業現場負責人意見及簽字項、審批責任人意見及簽字項等。有限空間作業審批表有效時間為24h,特殊情況下,可重新辦理申請審批或申請辦理延期手續。建立有限空間物聯網化安全管理系統的有限空間作業審批表還應包含物聯網設施及安全管理系統。審批表示例參見附錄G。
7.3.1 有限空間作業前,作業現場負責人應對實施作業的全體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告知作業內容、作業方案、作業現場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監護要點、作業安全要求及應急處置措施等,并履行簽字確認手續。使用物聯網系統的還應包括物聯網系統及裝備的使用方法要點。
7.3.2 建立有限空間物聯網化安全管理系統的單位宜將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交底現場影像資料上傳至系統確認,并與作業過程相關聯。
7.4.1 應根據作業現場環境情況及作業安全風險等級評估結果,配備相應的個體防護裝備及安全防護設備設施。
7.4.2 個體防護裝備包括呼吸防護用品、防墜落裝備、安全器具、其他防護裝備。有條件的單位宜為作業人員配備智能穿戴設備。
7.4.3 根據作業環境,選定呼吸防護用品。特殊場所應配備隔離式呼吸保護器具,不得使用過濾式面具。在缺氧環境中作業使用呼吸防護用品應符合要求。
7.4.4 應根據有限空間危險有害因素(氣體、粉塵)配備足夠數量相應的氣體/粉塵濃度檢測報警儀。
7.4.5 應根據作業環境中職業有害因素種類配備適宜的職業危害防護裝備設施,必要時采取職業危害工程防護措施。
7.4.6 進入僅容納單人的特別狹小的有限空間執行作業的,作業人員應配備安全繩。
7.4.7 存在燃爆危險性場所須將爆炸性物質(氣體、粉塵)進行置換,并應配備防靜電服裝和防爆工具。
7.4.8 存在易燃易爆物質的場所警戒區內應按GB 50140設置滅火器材,并保持有效狀態。
7.4.9 應根據開展的有限空間作業實際情況配備適宜的通風設備、照明設備、隔離及圍擋設備與警示設施等。
7.4.10 應為作業相關人員配備對講機等通訊設備,便于現場作業相關人員之間的溝通。作業現場可能存在可燃、爆炸性氣體或粉塵的,應配備防爆型通訊設備。若通訊信號被屏蔽而無法使用無線通訊方式的,應根據有限空間特點,結合作業的實際情況,制定其他切實可行的通訊方案。
7.4.11 使用物聯網化安全管理系統的,應檢查系統和相關裝備,確保物聯網的監控、監測、報警設備設施、智能工牌、智能穿戴設備以及參與作業或應急救援的功能性智能機器人完好,功能調試正常,通信功能暢通,定位功能正常。
7.4.12 應急救援設備設施應根據同時開展有限空間作業點的數量進行配置,并應符合以下要求:
(1) 僅有一個作業點的,應在該作業點配置1套。
(2) 有多個作業點的,應保證距每個作業點100m范圍內配置有1套,有條件的單位最好為每個作業點配置1套。
(3) 每套設備配置種類及數量應符合附錄F的規定。
7.5.1 作業前,應封閉作業區域,并在出入口周邊顯著位置設置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告知牌。建立有限空間物聯網化安全管理系統的單位宜將封閉場景的影像資料上傳至系統,作為遠程監督之用及留存備查。
7.5.2 有限空間的坑、井、洼、溝或人孔、通道出入門口應設置防護欄、蓋和警告標志,夜間應設警示紅燈。建立有限空間物聯網化安全管理系統的單位在不便設置防護欄等封閉設施的區域,宜安裝帶有電子圍欄功能的攝像頭,并在系統地圖中劃出封閉區域,設置闖入報警等。
7.5.3 夜間實施作業,應在作業區域周邊顯著位置設置警示燈,地面作業人員應穿戴高可視警示服,高可視警示服應至少滿足GB 20653規定的1級要求,使用的反光材料應符合GB 20653規定的3級要求。
7.5.4 占用道路進行有限空間作業,應設置符合相關規定的交通安全設施。建立有限空間物聯網化安全管理系統的單位可在系統地圖上同步顯示占用道路信息及位置。
7.5.5 作業區域周邊顯著位置應設置作業單位信息公示牌。信息公示牌應至少包括作業單位名稱及注冊地址、作業審批負責人姓名及聯系方式、作業負責人姓名及聯系方式和作業內容等。信息公示牌示例參見附錄D。有條件的單位可使用帶無線通訊功能的電子信息公示牌,并與有限空間物聯網化安全管理系統關聯相關信息。
注:如作業單位為存在有限空間的單位內部相關部門,則無需設置“注冊地址”一欄。
7.6.1 存在可能危及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的設備設施、物料及能源時,應采取封閉、封堵、切斷能源等可靠的隔離(隔斷)措施,并上鎖掛牌或設專人看管。
7.6.2 建立有限空間物聯網化安全管理系統的單位宜使用傳感裝備、電子鎖等智能化控制措施并與流程關聯,控制隔離(隔斷)狀態,并實時監測可能出現的泄漏情況。
7.7.1 存在爆炸危險的,開啟出入口時應采取防爆措施。
7.7.2 作業人員應處于有限空間外上風側開啟出入口,進行自然通風。若受出入口周邊區域限制,開啟可能受到內部涌出氣流沖擊時,人員應當佩戴相應的呼吸防護裝備、用品。
7.7.3 建立有限空間物聯網化安全管理系統的單位宜使用電子鎖、智能井蓋等智能化控制措施并與流程關聯,控制并監測進出口的狀態。設定僅當此流程節點前各項措施完成,才可自動或可控打開進出口。
有限空間內盛裝或殘留的物料對作業存在危害時,應在作業前對物料進行清空、清洗或置換。
注:作業單位應根據工藝、設備及物料的實際情況,確定和調整“打開進出口”與“清理置換”的次序。
7.9.1 作業前通風換氣。應首先打開有限空間的門、窗、通風口、出入口、人孔、蓋板等進行自然通風。對于處在低洼處或密閉環境的有限空間,僅靠自然通風很難置換掉有毒有害氣體,則必須進行強制通風以迅速排除有限空間范圍內的有毒有害氣體。對于辨識安全風險等級為1、2級的有限空間作業必須加強機械通風。
7.9.2 自然通風時間應不少于30min。
7.9.3 通風確保場所有毒有害氣體濃度在安全限度以內。
7.9.4 機械通風可設置崗位局部排風,輔以全面排風。
7.9.5 根據氣體密度,設置吸風口位置。有毒有害氣體密度比空氣大的(如硫化氫、苯、甲苯、二甲苯),吸風口應該選擇設置在有限空間的中下部;有毒有害氣體密度比空氣小的(如甲烷、一氧化碳),吸風口應該選擇設置在有限空間的中上部。
7.9.6 應向有限空間輸送清潔空氣,不得使用純氧進行通風換氣。
7.9.7 作業環境可能存在爆炸危險的,應使用防爆型通風設備。
7.9.8 采用移動機械通風設備時,還應滿足下列要求:
(1) 有限空間僅有1個出入口時,應將通風設備出風口置于作業區底部進行送風,且不應觸及有限空間底部。
(2) 有限空間有2個或2個以上出入口、通風口時,應在臨近作業人員處進行送風,遠離作業人員處進行排風。必要時,可設置擋板或改變吹風方向以防止出現通風死角。
7.9.9 有限空間設置固定機械通風系統的,應全程運行。
7.9.10 采用功能性智能機器人進行有限空間作業的,應控制環境可燃氣體(蒸氣)或粉塵的濃度,可不考慮有毒氣體及氧濃度。
7.10.1 應對有限空間內氧含量、易燃易爆物質(可燃性氣體、爆炸性粉塵)濃度、有毒有害氣體濃度進行檢測。
7.10.2 檢測人員配備的氧氣、可燃氣體/粉塵、有毒氣體濃度檢測儀器,使用前應保證其處于正常工作狀態。
7.10.3 檢測的時間不得早于作業開始前30min。
7.10.4 未經通風和檢測合格,任何人員不得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7.10.5 檢測不合格的,經機械通風后,再進行復測,直至檢測滿足安全作業條件。
7.10.6 檢測人員應當釆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7.10.7 建立有限空間物聯網化安全管理系統的單位宜采用具有數據通信功能的氣體/粉塵濃度檢測報警儀,并實時傳輸檢測數據至系統,設定報警閾值并與作業流程相關聯,同時與帶通信功能的聲光報警器聯鎖。有毒有害氣體報警閾值設置應符合GBZ/T 223的規定,可燃氣體報警閾值應符合GB/T 50493的規定,可燃性粉塵的報警閾值可根據GB 50058中附錄E所列爆炸下限,參考GB/T 50493的原則進行設定。
7.10.8 檢測內容和方法
7.10.8.1 氣體/粉塵濃度檢測前,應對有限空間、連通管道及其周邊環境進行調查,分析有限空間內可能存在的氣體/粉塵種類。
7.10.8.2 氣體檢測方法和過程應符合GBZ/T 206的規定。
7.10.8.3 應根據有限空間內可能存在的氣體種類進行針對性檢測。但應至少檢測氧氣、可燃氣體、硫化氫和一氧化碳。當有限空間內氣體環境復雜,作業單位不具備檢測能力時,應委托具有相應檢測能力的單位進行檢測。
7.10.8.4 檢測人員應在有限空間外的上風側使用泵吸式氣體檢測報警儀或粉塵濃度檢測報警儀進行檢測。若受出入口周邊區域限制,檢測人員可能受到內部逸出氣體的毒害時,應佩戴相應的呼吸防護用品。
7.10.8.5 檢測應從出入口開始,沿人員進入有限空間的方向進行。垂直方向的檢測由上至下,至少進行上、中、下三點檢測,水平方向的檢測由近至遠,至少在進出口近端點和遠端點兩點進行檢測。
7.10.8.6 每個檢測點的檢測時間,應大于儀器響應時間,并增加采樣管的通氣時間。
7.10.8.7 每個檢測點的每種氣體應連續檢測3次,檢測數據的選取應符合以下要求:
(1) 氧含量檢測數據在19.5%以下的取最低值,在23.5%以上的取最高值。
(2) 其他氣體或粉塵檢測數據取最高值。
7.10.8.8 檢測過程中,氣體/粉塵濃度檢測報警儀出現異常時,應立即將氣體/粉塵濃度檢測報警儀脫離檢測環境,在潔凈空氣中待氣體/粉塵濃度檢測報警儀恢復正常后,方可進行下一次檢測。
7.10.8.9 作業中斷超過30min,作業人員再次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前,應重新進行通風和檢測分析及復測。
7.10.8.10 氣體/粉塵濃度檢測結果應及時、如實記錄,內容應包括檢測位置、檢測時間、氣體/粉塵種類和濃度等信息。檢測記錄經檢測人員簽字后歸檔保存。氣體/粉塵濃度檢測記錄表參見附錄H。采用具有數據通信功能的氣體/粉塵濃度檢測報警儀時,應實時傳輸檢測數據至有限空間物聯網化安全管理系統存儲。
8 作業過程
8.1.1 對由于防爆、防氧化不能釆用通風換氣措施或受作業環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風換氣的場所,作業人員應配備并使用長管呼吸器或其他正壓式空氣呼吸器等隔離式呼吸保護器具;不應使用過濾式面具。長管呼吸器及其他正壓式空氣呼吸器應定期檢測、檢驗并滿足GB/T 16556和GB 6220的要求。
8.1.2 在易燃易爆的有限空間作業時,應穿防靜電工作服及防靜電工作鞋,必要時對相應設備裝置等采取等電位跨接、接地等措施。
8.1.3 進入存在富氧環境的有限空間,應穿著防靜電服、絕緣鞋靴,佩戴工作帽,還應攜帶銅質等不發火工具進入作業,必要時可適當提高環境的濕度。
8.1.4 存在酸堿等腐蝕性介質的有限空間,進入時應穿戴防酸堿防護服、防護鞋、防護手套等防腐蝕護品。
8.1.5 存在噪聲的有限空間,進入時應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聲護具,必要時采取降噪措施。
8.1.6 存在粉塵的有限空間,進入時應配戴防塵口罩、眼罩等防塵護具,必要時采取通風除塵措施。
8.1.7 存在低溫的有限空間,進入時應穿戴低溫防護用品,必要時采取供暖等措施。
8.1.8 存在高溫高濕的有限空間,進入時應穿戴高溫防護和絕緣裝備,必要時采取通風、隔熱、降溫、除濕等措施。
8.1.9 存在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風險的有限空間,應佩戴安全帽、全身式安全帶等防護裝備,并配備安全繩、(多功能)三腳架和梯子等。
8.1.10 存在淹溺風險的有限空間,進入時應佩戴如安全帽、全身式安全帶及防水服、救生衣,并配備安全繩、(多功能)三腳架等。
8.1.11 存在灼燙風險的有限空間,進入時除應佩戴如安全帽、全身式安全帶等防護裝備外,還應穿戴高溫防護服及防護手套等。
8.1.12 存在坍塌風險的有限空間,進入時除應佩戴如安全帽、全身式安全帶等防護裝備外,還應配備安全繩、(多功能)三腳架,并采取支撐防護措施等。
8.1.13 存在觸電風險的有限空間,進入時應佩戴如安全帽、全身式安全帶、絕緣鞋、絕緣手套等防護裝備外,配備安全繩、(多功能)三腳架,并使用絕緣工具,同時還應做好防潮、接地等防護措施。
8.1.14 進行焊接與切割作業時,應按GB 9448做好防護措施。防護服必須符合GB 15701的要求,并可以提供足夠的保護面積。面罩及護目鏡必須符合GB/T 3609.1的要求。
8.1.15 有限空間作業應保證作業相關人員的有效信息溝通,作業人員、監護人員和作業現場負責人應隨身攜帶對講機等通訊設備。作業現場若可能含有爆炸性氣體、易燃易爆液體或可燃性粉塵的,應配備防爆型通訊設備。無線通訊方式不暢時,可在不影響正常作業開展及安全的情況下,配置有線通訊設備設施或其他有效的通訊溝通方式。
8.1.16 對以上所有相應的防護設備、設施及防護措施需進行有效性確認,方可進入有限空間開展作業。
8.1.17 建立有限空間物聯網化安全管理系統的單位宜將作業人員個體防護情況的影像資料上傳至系統,便于遠程監督及系統留存備查。
8.1.18 采用功能性智能機器人在有爆炸危險性的有限空間作業進行時,除符合GB 4943.1、GB/T 12462、GB/T 12463要求外,還應符合GB 3836.1、GB 50058、GB 15577的要求,確保所使用的功能機器人屬于防爆設計。放入機器人前,應注意檢查機器人的電量是否充足,通信是否暢通,可視化裝備是否有效。
8.2.1 在確認作業環境、作業程序、安全防護設備、個體防護裝備及應急救援設備設施符合要求后,作業現場負責人方可允許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開展作業。
8.2.2 建立有限空間物聯網化安全管理系統的單位宜將進入的許可與現場流程節點完成的實際情況進行關聯,前流程節點未有效完成,則該流程節點無法執行。
8.2.3 采用功能機器人進行作業的,應保證機器人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區域的通道暢通,作業環境不會對機器人設備造成實質性損害。
8.3.1 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后,嚴格按照作業方案及作業規程執行作業,不得違章違規作業。
8.3.2 有限空間作業過程中應實施全程通風、全程監測、全程監護。
8.3.3 全程通風
作業過程中,應保證有限空間的充分通風,當自然通風不能滿足要求時,應采取機械通風方式,通風設備應確保全程開啟,通風量應足夠,必須能夠滿足人員安全呼吸的要求。
8.3.4 全程監測
8.3.4.1 作業過程中,應采取適當的方式對有限空間作業面進行實時監測。
8.3.4.2 作業過程中,應由監護人員在有限空間外使用泵吸式氣體/粉塵濃度檢測報警儀對作業面進行監護檢測;同時,作業人員自行佩戴便攜式氣體/粉塵濃度檢測報警儀對作業面進行個體檢測,并在所有氣體/粉塵濃度檢測報警儀上設置報警閾值。其中,有毒氣體報警閾值的設定應符合GBZ/T 223的規定,可燃氣體的報警閾值設定應符合GB/T 50493的規定,可燃性粉塵的報警閾值可根據GB 50058中附錄E所列爆炸下限,參考GB/T 50493的原則進行設定(下同)。
8.3.4.3 對于安全風險等級為1、2級的有限空間作業,宜對有限空間作業環境實施連續監測、監控。
8.3.4.4 不具備連續檢測條件的作業單位,且進入有限空間內作業時間較長時,應至少每30min 檢測一次有害氣體和氧氣含量;對于安全風險等級為1、2級的有限空間作業,應加大檢測頻次。若檢測結果有明顯變化,應查明原因;若發現超標,應立即停止作業,迅速撤出人員。
8.3.4.5 建立有限空間物聯網化安全管理系統的單位應將個體檢測和監護檢測的數據實時上傳至系統后臺,分享至監護人及相關人員的終端,以便掌握作業現場有毒、有害氣體濃度情況。超過或低于系統設置的閾值時,系統發送預警信號至監護人及相關人員的移動終端、現場聲光報警器,以便實現高效的應急響應、作業人員及時撤離、監護人員采取監護措施或救援人員實施救援。系統中報警閾值的設定也應符合GBZ/T 223和GB/T 50493的規定。
8.3.5 全程監護
8.3.5.1 每個有限空間作業現場至少安排1名專人作為監護人,在風險較大的有限空間作業時,應增設監護人員。監護人應在有限空間外全程持續監護,不得從事與監護無關的其他工作及事務;原監護人確需離開現場的,應由符合條件和要求的人員接替監護,做好交接和記錄。
8.3.5.2 監護人應按照規定對作業人員的作業面進行監護檢測。
8.3.5.3 監護人應能跟蹤作業人員作業過程,掌握檢測數據,適時與作業人員進行有效的信息溝通。建立有限空間物聯網化安全管理系統的單位宜設置具有圖像和行為識別功能的視頻監控設備,將作業現場影像資料實時傳至系統后臺,并分析判斷作業人員行為是否合規,同時對危險行為做出預警,信息發送至監護人及相關人員的終端,以便其掌握作業現場實時動態,必要時實施監護措施或應急救援。
8.3.5.4 監護人發現異?;虮O測、監控發出報警信號經監護人確認屬于異常狀況時,監護人應立即向作業人員發出撤離警報,并協助作業人員撤離。
8.3.5.5 監護人應防止未經許可的人員進入作業區域。建立有限空間物聯網化安全管理系統的單位在不便設置防護欄等封閉設施的區域,可利用功能化攝像頭構建電子圍欄實施監控,并在系統地圖中劃出封閉區域,設置闖入報警等以加強監護效果。
8.3.6 在密閉或狹小有限空間作業時,作業人員連續工作時間不應超過30min。
8.3.7 最長作業時限不應超過24h,特殊情況下,作業需超過時限的應及時重新辦理作業申請與審批或辦理作業延期手續。
8.4.1 進入有限空間的所有電氣設備均應安裝漏電保護。
8.4.2 存在可燃氣體、揮發性可燃液體、可燃性粉塵的有限空間,不應使用明火照明和非防爆設備,所有的電氣設備設施及照明燈具應符合GB 3836.1、GB 50058 、GB 15577等標準中的有關規定,并應做好防靜電措施。
8.4.3 有限空間內使用照明燈具電壓應不大于36V。在積水、結露等潮濕環境的有限空間,以及鍋爐、金屬容器、管道、密閉艙室等狹窄的工作場所中作業,照明燈具電壓應不大于12V。
8.4.4 電氣設備、焊鉗、手持電動工具、導線進出有限空間應事先切斷電源。暫時不用的焊鉗、電氣設備、工具應切斷電源,放在干燥的木板或絕緣板上。手動電動工具還應按照GB/T 3787進行定期檢查。
8.5.1 機械設備采用封閉式屏蔽,設置防護裝置。
8.5.2 應使用安全電壓或剩余電流動作保護裝置及防觸電保護器。
8.5.3 金屬構件均應有牢固可靠的PE線。
8.5.4 動力機械設備、工具應放在有限空間的外面,并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以確保氣體或煙霧排放時遠離潛在的火源。同時應防止設備的廢氣或碳氫化合物煙霧影響有限空間作業。
8.5.5 對可能處于富氧環境的有限空間中的電力設備和電器,應采取嚴格的防爆和接地防護措施,防止電路失效產生電火花。
8.5.6 焊接與切割作業時,焊接設備、焊機、切割機具、電纜及其他器具的放置,電弧的輻射及飛濺傷害隔離保護應符合GB 9448的要求,且氣瓶不得帶入有限空間。
作業期間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作業人員應立即中斷作業,撤離有限空間:
(1) 作業人員出現身體不適。建立有限空間物聯網化安全管理系統的單位可為作業人員佩戴如電子手環等具有人體生理狀況監測的裝備,及時將作業人員的身體狀況上傳至系統后臺,當超出設置的正常范圍時,系統發出預警信號至監護人及相關人員的終端,以便及時提醒作業人員撤離、監護人協助撤離或實施救援。
(2) 安全防護設備或個體防護裝備失效的。
(3) 氣體/粉塵檢測報警儀檢測數據超過或低于閾值報警,或有限空間物聯網化安全管理系統發出報警信號、聲光報警器報警。
(4) 監護人或作業現場負責人下達撤離命令。
(5) 其他可能危及安全的情況。
9.1 作業完成后,作業人員應將全部作業設備和工器具帶離有限空間。
9.2監護人或作業現場負責人應清點人數、工器具、物料,確認有限空間內無人員和設備、工器具、剩余物料遺留后,關閉出入口。建立有限空間物聯網化安全管理系統的單位可利用帶人臉識別功能、計數功能的攝像頭輔助清點,并關聯流程控制電子(智能)鎖關閉出入口。
9.3 作業前采取隔離(隔斷)措施的,應解除隔離(隔斷)。
9.4清理現場后,應解除作業區域封閉、恢復現場后撤離現場。建立有限空間物聯網化安全管理系統的單位可將各環節現場影像上傳至系統并關聯流程,便于遠程監督和留存備查。
10.1.1 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單位應根據有限空間作業特點與風險辨識結果,編制有限空間作業事故專項應急預案與作業現場應急處置方案(應急處置卡,下同)。專項應急預案應規定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處置程序和措施等內容,并符合GB/T 29639的規定。也可將有限空間作業事故專項應急預案并入本單位綜合應急預案,明確人員職責,確定事故應急處置流程,落實救援裝備和相關內外部應急資源。應急預案與相關部門和單位應急預案銜接,并按照有關法規標準要求通過評審或論證。建立有限空間物聯網化安全管理系統的單位宜將預案及現場處置方案上傳至系統,并將預案及現場處置方案內容分解且與應急救援流程引導節點進行關聯。有條件的單位,還可基于現場實時監測數據和動態監控資料,借助BIM技術、數字孿生技術、數據融合技術、圖像行為識別算法,對有限空間作業現場情況進行仿真模擬和高效分析,為應急救援提供輔助決策,以提高實際應急處置的效率,減小人員傷亡和損失。有限空間作業現場應急處置卡參見附錄I。
10.1.2 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單位應針對本單位有限空間危險有害因素及作業風險,配備符合國家法規制度和標準規范要求的應急救援裝備,如便攜式氣體/粉塵濃度檢測報警儀、正壓式空氣呼吸器、安全帶、安全繩和醫療急救器材等,建立管理制度加強維護管理,確保裝備處于完好可靠狀態。
10.1.3 急救藥品應完好、有效,并指定專人負責。
10.1.4 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單位應定期對有限空間作業事故專項應急預案與應急處置方案進行培訓、演練、評估、更新,將有限空間作業事故應急演練納入本單位應急演練計劃,組織開展桌面推演、現場實操等形式的演練,提高有限空間作業事故應急救援能力。根據有限空間作業的事故風險特點,每年至少組織1次有限空間作業事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1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演練結束后應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修訂完善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10.1.5 存在復雜結構有限空間且建立有限空間物聯網化安全管理系統的單位宜借助BIM技術,構建可視化的三維模型場景,優化應急救援路線及方案。并借助數字孿生技術,在系統中融合VR演練模塊,桌面推演可采用VR模塊輔助進行,以豐富演練場景,增強推演效果。
10.2.1 有限空間作業事故救援應按《有限空間作業事故安全施救指南》(應救協調〔2021〕5 號)的要求及提供的流程組織實施。有條件的單位可借助有限空間物聯網化安全管理系統及新型信息化、智能化手段輔助應急指揮和救援,以提高應急指揮的科學性和應急救援的實際效率。有限空間作業事故安全施救基本流程參見附錄J。
10.2.2 當發生異常情況或有限空間作業事故時,立即報告,不得盲目施救,應按以下方式進行救援:
(1)作業現場負責人應及時向本單位報告事故情況,在分析事發有限空間環境危害控制情況、應急救援裝備配置情況以及現場救援能力等因素的基礎上,判斷可否采取自主救援以及采取何種救援方式。
(2)若現場具備自主救援條件,應根據實際情況采取非進入式或進入式救援,并確保救援人員人身安全;若現場不具備自主救援條件,應及時撥打119和120,依靠專業救援力量開展救援工作,不允許強行、盲目施救。
(3)受困人員脫離有限空間后,應迅速被轉移至安全、空氣新鮮處,進行正確、有效的現場救護,必要時應開展專業的醫學救護。
10.2.3 發包單位應配合作業單位,做好維持現場秩序、保持救援通道暢通等應急準備工作。
表A-1給出了有限空間作業常見有毒氣體濃度判定限值,供設置預警值和報警值參照。
表A-1有限空間作業常見有毒氣體濃度判定限值
氣體名稱 | 評判值 | |
mg/m3(20℃) | ppm(20℃) | |
硫化氫 | 10 | 7 |
氯化氫 | 7.5 | 4.9 |
氰化氫 | 1 | 0.8 |
磷化氫 | 0.3 | 0.2 |
溴化氫 | 10 | 2.9 |
氯 | 1 | 0.3 |
甲醛 | 0.5 | 0.4 |
一氧化碳 | 30 | 25 |
一氧化氮 | 10 | 8 |
二氧化碳 | 18000 | 9834 |
二氧化氮 | 10 | 5.2 |
二氧化硫 | 10 | 3.7 |
二硫化碳 | 10 | 3.1 |
苯 | 10 | 3 |
甲苯 | 100 | 26 |
二甲苯 | 100 | 22 |
氨 | 30 | 42 |
乙酸 | 20 | 8 |
丙酮 | 450 | 186 |
注:表中數據均為該氣體容許濃度的上限值。
式中 n1——測定的氣體體積濃度值,ppm;
n2——所求的氣體質量濃度值,mg/m3;
M——氣體分子量;
T——溫度,K;
p——壓力,Pa。
表B-1給出了有限空間管理臺賬示例。
表B-1 有限空間管理臺賬示例
序號 | 存在區域 | 有限空間 名稱或編號 | 主要危險 有害因素 | 可能事故后果 | 防護 要求 | 作業形式 (自行作業/ 發包作業) | 審批 責任人 | 現場 責任人 |
附圖C-1、C-2分別給出了有限空間警告標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告知牌示例。
附圖C-1 有限空間警告標志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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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圖 C-2 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告知牌示例
附圖D-1給出了有限空間作業單位信息公示牌。
附圖D-1 有限空間作業單位信息公示牌示例
表E-1給出了有限空間安全防護設備設施配置要求。
表E-1安全防護設備設施配置一覽表
序號 | 設備設施類別 | 配置要求 | ||
評估作業安全風險等級為1級 | 評估作業安全風險等級為2級 | 評估作業安全風險等級為3、4級 | ||
1 | 安全警示設施 | 有限空間出入口周邊或進入作業的門、蓋、閥門等處應配置: 1)1套圍擋設施。 2)1個具有雙向警示功能或2個具有單向警示功能的安全告知牌。 | 有限空間出入口周邊或進入作業的門、蓋、閥門等處應配置: 1)1套圍擋設施。 2)1個具有雙向警示功能或2個具有單向警示功能的安全告知牌。 | 有限空間出入口周邊或進入作業的門、蓋、閥門等處應配置: 1)1套圍擋設施。 2)1個具有雙向警示功能或2個具有單向警示功能的安全告知牌。 |
2 | 氣體/粉塵檢測報警儀(選配帶無線通信功能) | 1)作業前,每名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的入口應配置1臺泵吸式氣體/粉塵檢測報警儀。? 2)作業中,每名作業人員應配置1臺氣體/粉塵檢測報警儀,監護人員應至少配置1臺泵吸式氣體/粉塵檢測報警儀。 | 1)作業前,每名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的入口應配置1臺泵吸式氣體/粉塵檢測報警儀。? 2)作業中,每名作業人員宜配置1臺氣體/粉塵檢測報警儀,監護人員應配置1臺泵吸式氣體/粉塵檢測報警儀。 | 1)作業前,每名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的入口應配置1臺泵吸式氣體/粉塵檢測報警儀。? 2)作業中,每個作業面應至少有 1名作業人員配置1臺氣體/粉塵檢測報警儀,監護人員應配置1臺泵吸式氣體/粉塵檢測報警儀。 |
3 | 通風 設備 | 應至少配置1臺防爆型強制送風設備。 | 應配置1臺強制送風設備。 | 宜配置1臺強制送風設備。 |
4 | 照明 燈具 | 有限空間內照度不足時,每名作業人員應配置1臺防爆照明燈具,且宜使用安全電壓。 | 有限空間內照度不足時,每名作業人員應配置1臺照明燈具,且宜使用安全電壓。 | 有限空間內照度不足時,每名作業人員應配置1臺照明燈具,且宜使用安全電壓。 |
5 | 通訊 設備 | 每名作業人員和監護人員應各配置1臺防爆型對講機。 | 每名作業人員和監護人員宜各配置1臺對講機。 | 每名作業人員和監護人員宜各配置1臺對講機。 |
6 | 呼吸防護用品 | 每名作業人員應配置1套長管空氣呼吸器或其他正壓隔絕式呼吸防護用品。 | 每名作業人員應配置1套長管空氣呼吸器或其他正壓隔絕式呼吸防護用品。 | 每名作業人員宜配置1套正壓隔絕式逃生呼吸器。 |
7 | 安全帶 | 每名作業人員應配置1條全身式安全帶。 | 每名作業人員應配置1條全身式安全帶。 | 每名作業人員應配置1條全身式安全帶。 |
8 | (多功能) 三腳架 | 每個有限空間出入口應配置1套(多功能)三腳架(含絞盤)。 | 每個有限空間出入口宜配置1套(多功能)三腳架(含絞盤)。 | 每個有限空間出入口宜配置1套(多功能)三腳架(含絞盤)。 |
9 | 速差 自控器 | 每個出入口處應配置1個速差自控器。 | 每個出入口處宜配置1個速差自控器。 | 每個出入口處宜配置1個速差自控器。 |
10 | 安全繩 | 作業人員活動區域與有限空間出入口間無障礙物的,每名作業人員應配置1條安全繩。 | 作業人員活動區域與有限空間出入口間無障礙物的,每名作業人員應配置1條安全繩。 | 作業人員活動區域與有限空間出入口間無障礙物的,每名作業人員宜配置1條安全繩。 |
表E-1安全防護設備設施配置一覽表(續)
序號 | 設備設施 類別 | 配置要求 | ||
評估作業安全風險等級為1級 | 評估作業安全風險等級為2級 | 評估作業安全風險等級為3、4級 | ||
11 | 安全帽 | 每名作業人員應配置1個安全帽。 | 每名作業人員應配置1個安全帽。 | 每名作業人員應配置1個安全帽。 |
12 | 梯子 | 空間允許的話,每個有限空間出入口宜配置1架梯子。 | 空間允許的話,每個有限空間出入口宜配置1架梯子。 | 空間允許的話,每個有限空間出入口宜配置1架梯子。 |
13 | (帶行為識別功能)視頻監控設備(選配) | 作業現場及相關區域宜設置視頻監控設備,監控作業人員作業情況、監護人監護值守情況和相關區域狀況。 | 作業現場及相關區域宜設置視頻監控設備,監控作業人員作業情況、監護人監護值守情況和相關區域狀況。 | 作業現場及相關區域宜設置視頻監控設備,監控作業人員作業情況、監護人監護值守情況和相關區域狀況。 |
14 | 聲光報警器(聯網型)(選配) | 宜在有限空間外面附近,監護人員可看到、聽到的區域設置一套聲光報警器(與氣體/粉塵檢測儀數據、視頻行為識別連鎖)。 | 宜在有限空間外面附近,監護人員可看到、聽到的區域設置一套聲光報警器(與氣體/粉塵檢測儀數據、視頻行為識別連鎖)。 | 宜在有限空間外面附近,監護人員可看到、聽到的區域設置一套聲光報警器(與視頻行為識別連鎖)。 |
15 | 智能穿戴設備(選配) | 宜為每名作業人員配置1臺/套智能穿戴設備。 | 宜為每名作業人員配置1臺/套智能穿戴設備。 | 宜為每名作業人員配置1臺/套智能穿戴設備。 |
注:本表所列防護設備設施的種類和數量是最低配置要求。注明“選配”的為有條件的單位且已搭建有限空間物聯網化安全管理系統的單位作業時選用參考。 |
表F-1給出了不同類型有限空間作業現場應急救援設備設施配置要求。
表F-1應急救援設備設施配置一覽表
序號 | 設備設施類別 | 配置要求 | ||
地下有限空間 | 地上有限空間 | 密閉設備 | ||
1 | 安全警示設施 | 應配置1套圍擋設施。 | 應配置1套圍擋設施。 | 應配置1套圍擋設施。 |
2 | 氣體/粉塵 檢測報警儀 | 應配置1臺泵吸式氣體/粉塵檢測報警儀和若干臺便攜式氣體/粉塵濃度檢測報警儀。? | 應配置1臺泵吸式氣體/粉塵檢測報警儀和若干臺便攜式氣體/粉塵濃度檢測報警儀。? | 應配置1臺泵吸式氣體/粉塵檢測報警儀和若干臺便攜式氣體/粉塵濃度檢測報警儀。?? |
3 | 通風設備 | 應配置1臺強制送風設備。對于存在燃爆氣氛環境的有限空間救援,應使用防爆型設備。 | 應配置1臺強制送風設備。對于存在燃爆氣氛環境的有限空間救援,應使用防爆型設備。 | 應配置1臺強制送風設備。對于存在燃爆氣氛環境的有限空間救援,應使用防爆型設備。 |
4 | 照明燈具 | 每名救援人員應配置1臺照明燈具。 | 每名救援人員應配置1臺照明燈具。 | 每名救援人員應配置1臺照明燈具。 |
5 | 通訊設備 | 每名救援人員應配置1臺對講機。對于存在燃爆氣氛環境的有限空間救援,應使用防爆型對講機。 | 每名救援人員應配置1臺對講機。對于存在燃爆氣氛環境的有限空間救援,應使用防爆型對講機。 | 每名救援人員應配置1臺對講機。對于存在燃爆氣氛環境的有限空間救援,應使用防爆型對講機。 |
6 | 呼吸防護用品 | 每名救援人員應配置1套正壓式空氣呼吸器或高壓式空氣呼吸器。 | 每名救援人員應配置1套正壓式空氣呼吸器或高壓式空氣呼吸器。 | 每名救援人員應配置1套正壓式空氣呼吸器或高壓式空氣呼吸器。 |
7 | 安全帽 | 每名救援人員應配置1個安全帽。 | 每名救援人員應配置1個安全帽。 | 每名救援人員應配置1個安全帽。 |
8 | 安全帶 | 每名救援人員應配置1條全身式安全帶。 | 每名救援人員應配置1條全身式安全帶。 | 每名救援人員應配置1條全身式安全帶。 |
9 | 安全繩 | 每名救援人員應配置1條安全繩。 | 每名救援人員應配置1條安全繩。 | 每名救援人員應配置1條安全繩。 |
10 | 速差自控器 | 每個出入口處應配置1個速差自控器。 | 每個出入口處宜配置1個速差自控器。 | 每個出入口處宜配置1個速差自控器。 |
11 | (多功能)三腳架 | 有限空間出入口應配置1套三腳架(含絞盤)。 | 有限空間出入口能夠架設三腳架的,宜配置1套三腳架(含絞盤)。 | 有限空間出入口能夠架設三腳架的,宜配置1套三腳架(含絞盤)。 |
12 | 應急救援機器人 (選配) | 有條件的單位在每個作業區域外宜配置1臺救援機器人。 | 有條件的單位在每個作業區域外宜配置1臺救援機器人。 | 有條件的單位,每個作業區域外宜配置1臺與密閉設備相適宜的救援機器人。 |
13 | 多功能清障機器人 (選配) | 有條件的單位宜為救援隊伍配備1臺及以上多功能清障機器人。 | 有條件的單位宜為救援隊伍配備1臺多功能清障機器人。 | 有條件的單位宜為救援隊伍配備1臺與密閉設備相適宜的多功能清障機器人。 |
14 | 消防機器人 (選配) | 有條件的單位宜為救援隊伍配備1臺及以上消防機器人。 | 有條件的單位宜為救援隊伍配備1臺消防機器人。 | 有條件的單位宜為救援隊伍配備1臺消防機器人。 |
注: 1.本表所列應急救援設備設施的種類和數量是最低配置要求。注明“選配”的為有條件的單位且已搭建有限空間物聯網化安全管理系統的單位作業時選用參考。 2.發生有限空間作業事故后,作業配置的安全防護設備設施符合應急救援設備設施配置要求時,可作為應急救援設備設施使用。 |
表G-1、G-2分別給出了有限空間作業審批表全面版和簡化版示例。
表G-1有限空間作業審批表(全面版)示例
申請單位 | 申請人 | 審批單編號 | |||||||||
有限空間所屬單位 | 有限空間名稱 | ||||||||||
作業內容 | 有限空間內原有介質名稱 | ||||||||||
作業時間 | 自 年 月 日 時 分始至 年 月 日 時 分止 | ||||||||||
作業現場負責人 | |||||||||||
監護人 | |||||||||||
作業人 | |||||||||||
涉及的其他特殊作業 | |||||||||||
危險有害因素 | |||||||||||
分析 | 分析項目 | 有毒有害介質 | 可燃氣體/粉塵 | 氧含量 | 時間 | 部位 | 分析人 | ||||
分析標準 | (19.5-23.5)% | ||||||||||
分析數據 | |||||||||||
序號 | 安全措施 | 確認人 | |||||||||
1 | 對有限空間及作業危險性進行過分析、制定作業方案并審批 | ||||||||||
2 | 作業相關人員安全教育 | ||||||||||
3 | 作業人員清楚有限空間內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 | ||||||||||
4 | 連續檢測的儀器和人員落實情況,以及檢測用儀器準確可靠性 | ||||||||||
5 | 隔離隔斷措施:相關設備進行處理,帶攪拌機的設備已切斷電源,電源開關處加鎖或掛“禁止合閘”標志牌,設專人監護,或設置電子鎖(智能鎖)、安全鎖等 | ||||||||||
6 | 設備經過置換、吹掃 | ||||||||||
7 | 通風設備及通排風情況 | ||||||||||
8 | 氧濃度、有毒有害氣體、可燃性氣體/粉塵檢測結果 | ||||||||||
9 | 電氣、照明設施 | ||||||||||
10 | 個人防護用品、安全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裝備 | ||||||||||
11 | 檢查有限空間進出口通道,無阻礙人員進出的障礙物 | ||||||||||
12 | 作業監護措施:監護檢測( )、氣/塵防裝備( )、通訊設備( ) | ||||||||||
13 | 其他安全措施: | ||||||||||
實施安全教育人 | |||||||||||
申請單位意見: 簽字: 年 月 日 時 分 | |||||||||||
審批單位意見: 簽字: 年 月 日 時 分 | |||||||||||
完工驗收意見: 簽字: 年 月 日 時 分 | |||||||||||
注:1. 此審批表有效時間為24h,特殊情況下,可重新進行作業申請審批或申請辦理延期手續。
2. 此表一式三聯,第一、二聯分別由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人持有,第三聯由有限空間所屬單位存檔備案,存檔時間至少1年。
表G-2有限空間作業審批表(簡化版)示例
審批單編號 | 有限空間名稱 | ||||||
作業單位 | |||||||
作業內容 | 作業時間 | ||||||
可能存在的 危險有害因素 | |||||||
作業現場 負責人 | 監護人員 | ||||||
作業人員 | 其他人員 | ||||||
主要安全 防護措施 | 1. 經過風險辨識,制定有限空間作業方案并經審核、批準 2. 參加作業人員經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相關培訓合格 3. 安全防護設備、個體防護用品、作業設備和工具齊全有效,滿足要求 氣塵防護裝備( )、通風設備( )、安全帽、帶、繩( )、……等 4. 應急救援裝備滿足要求 呼吸器( )、梯子( )、繩纜( )、……等 5. 其他措施: | □ | |||||
□ | |||||||
□ | |||||||
□ | |||||||
□ | |||||||
作業現場負責人 意見 | 作業現場負責人確認以上安全防護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 是□ 否□ | |||||
作業現場負責人(簽字): | |||||||
年 | 月 | 日 | |||||
審批負責人 意見 | 審批意見:
是否批準作業 批準□ 不批準□
審批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 ||||||
完工驗收 | 驗收意見: 簽字: 年 月 日 時 分 | ||||||
注:1. 此審批表有效時間為24h,特殊情況下,可重新進行作業申請審批或申請辦理延期手續。
2. 此表一式三聯,第一、二聯分別由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人持有,第三聯由有限空間所屬單位存檔備案,存檔時間至少1年。
表H-1給出了有限空間作業氣體/粉塵濃度檢測記錄表示例。
表H-1有限空間作業氣體/分成濃度檢測記錄表示例
審批單編號 | 有限空間名稱 | ||||||||||
作業單位 | |||||||||||
作業內容 | 作業時間 | ||||||||||
作業 階段 | 檢測 位置 | 檢測 時間 | 檢測內容及數值 | 判 定 | |||||||
氧氣 | 可燃氣體 | 可燃粉塵 | 硫化氫 | 一氧化碳 | 其他氣體 | 合格/ 不合格 | |||||
% | %LEL | g/m3 | ?ppm □ ?mg/m3□ | ?ppm □ ? mg/m3□ | ?ppm □ ? mg/m3□ | ||||||
初始 評估 檢測 | |||||||||||
再次 評估 檢測 | |||||||||||
監護 檢測 | |||||||||||
個體 檢測 | |||||||||||
檢測人員(簽字): 年 月 日 | |||||||||||
表I-1給出了有限空間作業中毒和窒息事故現場處置卡樣例。
事故 風險 分析 | 事故類型 | 有限空間作業中毒、窒息事故 | ||
事故發生的區域、地點或裝置名稱 | 水池、下水道、化糞池、污水處理池、循環水池等封閉或者部分封閉,出入口較為狹窄或進出不便,作業人員不能長時間在內工作,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者含氧量不足的空間。 | |||
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嚴重程度及影響范圍 | 有限空間作業中毒、窒息事故可能一年四季都會發生,可能造成人員的傷亡,社會影響較大。危害程度屬高度危險。影響范圍:有限空間作業場所及作業員工。 | |||
事故前出現 的征兆 | 作業人員頭痛、頭暈、耳鳴、惡心、嘔吐、心悸、四肢無力或有短暫的暈厥。 | |||
可能引發的次生、衍生事故 | 可能引發高處墜落、爆炸等次生事故。 | |||
應急工作職責 | 應急自救 人員形式 | 由現場發現人、車間主管、現場作業人員等形成自救小組,分為現場搶險組、警戒疏散組、醫療救護組和通訊報警組等。 | ||
主要職責 | 車間主管職責 | 1. 參與制訂、修訂車間場所的現場處置方案; 2. 組織車間人員學習和演練; 3. 組織車間人員展開現場處置; 4. 發生事故,向單位應急指揮部報告事故情況,并提出啟動單位應急預案請求。 | ||
應急隊員(車間人員)職責 | 1. 服從車間主管的指揮; 2. 發現事故,立即向車間主管報告; 3. 一旦發生事故,迅速展開搶險、搶修的應急救援工作。 | |||
應急處置 | 應急處置程序及應急處置措施 | 程序 | 處 置 | 負責人 |
報警 | 向車間主管或單位負責人報告。 | 發現險情第一人 | ||
向單位應急指揮部報告。 | 車間主管 | |||
應急程序啟動 | 現場險情擴大不能控制時,立即通知單位應急指揮部啟動二級響應程序或一級響應程序。 | 車間主管 | ||
現場 處置 | 1. 當有限空間內有1人昏迷或窒息,傷勢嚴重,監護人必須戴上防毒面罩或長管呼吸器后,方可進入容器救人,其他人員負責在外接應; 2. 監護人下到出事地點,傷員傷勢重無法站立時,可用安全繩直接往上拉,監護人可一邊托著傷者,一邊指揮上面的人拉的快慢,同時保護傷者不被刮碰梯子、器壁,同時也要保護好自己的安全。 3. 其他人員在拉繩子的過程中,要使重心盡量往豎井中心移,用力要均勻,與下面的人員配合好,一定要注意不能碰傷傷員。 4. 受傷者被救出安全區域后,才能解下防護裝備,讓傷者平躺下,應迅速將中毒窒息者移到空氣新鮮流通的地方,松開領口和緊身衣服及妨礙呼吸的一切物品,讓其頭部側偏,以保持呼吸暢通。 5. 救護人員對傷者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和胸外按摩,并用擔架送上救護車前往醫院治療。 | 事故現場 其他人員 | ||
通訊 聯絡 | 隨時將事故各類信息向單位應急指揮部報告,保證事故現場與其他各單位信息暢通。事故涉及人員數量多或者現場無法處理,啟動單位一級應急響應。 | 車間管理人員 | ||
報警內容 聯系電話 | 1. 單位應急聯絡電話: xxxx(總指揮)xxxx(副總指揮); 2. 報警:110; 急救中心:120; 消防:119; 3. 轄區應急局應急值班電話:xxxx-xxx 4. 事故報告人在向應急、消防、公安報告事故(事件)時,應報告以下內容:報警單位名稱、發現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的類型、發展和蔓延情況、現場處置和控制情況等內容。 | |||
注意事項 | 1. 搶險人員必須佩戴好個人防護用品進入危險場所進行搶險和救護。 2. 實施搶險救援時應先救人再實施其他搶險。 3. 現場救護與搶險相結合,如沒有相應個人防護用品,不得盲目搶險和救護。 4. 現場施救人員應具備相應知識和能力,確保搶險和救治得體有效。 5. 必要時設立警戒區防止無關人員進入危險區。 |
附圖J-1 有限空間作業事故安全施救基本流程
編制的有限空間安全作業方案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
K.1 作業項目名稱
K.2 作業單位信息
作業單位名稱、作業相關人員(作業現場負責人、作業人員、監護人員、救援人員等)。
K.3 作業項目概況
說明作業項目位置、作業目的、作業內容等。
K.4 作業流程
說明為完成作業內容應采取的作業方法及作業環節的先后順序。
K.5 作業期限
說明作業起始時間及預計完成時間。
K.6 危險有害因素分析
全面分析作業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及其可能導致的事故類型和嚴重程度。
K.7 安全防范措施
應包括作業前安全準備、作業過程中安全防護措施
K.8 現場處置方案
根據作業類型和作業內容,制定現場處置方案和應急救援措施,列出應急保障條件、應急救援隊伍人員等。
K.9 作業方案其他信息
說明作業方案的編制人、審核人及批準人,并注明相應日期。
[1] 《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2013 年 5 月 20 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 59 號公布,根據 2015 年 5 月 29 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 80 號修正)
[2] 《安徽省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皖安辦〔2020〕75號)
[3] 《工貿行業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2017版)》(安監總管四〔2017〕129號)
[4] 《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指導手冊》(應急廳函〔2020〕299 號)
[5]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令第2號)(2019)
[6] 《有限空間作業事故安全施救指南》(應救協調〔2021〕5 號)
[7] 《“工業互聯網+安全生產”行動計劃(2021-2023年)》(工信部聯信發〔2020〕157號)
[8] 《“工業互聯網+?;踩a”試點建設方案》(應急廳〔2021〕27 號)
[9] 《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國衛疾控發〔2015〕92號)
[10] 《Safe work in confined spaces》(Confined spaces regulations 1997. Approved code of practice and guidance. 3rd edition)(2014)
[11] 曹孝平. 事故樹分析法在有限空間中毒窒息事故風險分析中的應用[J]. 現代職業安全,2020(03):77-79
[12] 鄭子軒. HAZOP分析在有限空間作業程序風險辨識中的應用[J]. 中國新通信,2020, 22(11):142-143
[13] 劉闊. 矩陣分析模型在核電廠有限空間作業安全風險管理中的應用研究[J]. 中小企業管理與科技(下旬刊),2019,(04): 158-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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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馬衛國,等. 借虛擬現實技術 保有限空間作業安全[J]. 勞動保護,2018(7): 57-58
[19] 張文祖. VR技術在化工安全與清潔生產培訓中的應用[J]. 中國石油和化工標準與質量,2021(10):122-123
[20] 康靜宜,王輝. VR技術在化工安全與清潔生產課程教學中的應用[J]. 化工管理,2020(12):6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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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DB41/T 2017-2021, 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技術規范[S]. 鄭州: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2021
[32] DB37/T 1933-2011, 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規范[S]. 濟南:山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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